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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D27874W/2022-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2-08
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关于调解社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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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关于调解社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08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万元)

光明区调解社工服务

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46.5

  二、项目概况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派驻5名调解社工服务岗位人员至区人民法院,协助开展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纠纷当事人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发挥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项目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诉前联调服务。运用法律、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调解技巧调处民事纠纷,妥善处理各种突发矛盾,提高纠纷化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

  2.做好司法确认工作。及时做好辖区司法确认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3.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普法宣传计划,提升辖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引导居民群众在遇到纠纷时,正确选择合法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

  4.其他工作。协助做好法律文书撰写、档案整理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光明区司法局将根据供应商上一年度合同履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费用支付

  项目服务费用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支付合同价款50%,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署生效后请款,并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第二期支付合同价款30%,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署生效六个月后请款,并提供相应的完税发票;第三期支付合同价款20%,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到期后请款,并按照司法局的要求提供验收合格报告等请款资料及相对应的完税发票。具体支付程序按照光明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采购预算

  本项目第一年度采购预算为465000元(人民币),超出本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供应商须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不满足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及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登记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诚信承诺函,见附件1;

  (四)项目报价单;

  (五)报名回执,见附件2;

  (六)评分材料(建议所提供材料按照“附件3 评分细则”顺序进行排列)。

  上述材料请于2022年2月11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fjflfwzx@szgm.gov.cn,并将纸质件投递至司法局。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新村7栋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电话:0755-88211625,联系人:高工。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2年2月8日


附件:

1.附件1:报名回执.docx

2.附件2:诚信承诺函.docx

3.附件3: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