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光文〔2019〕181号)中第六条“自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智慧文体(一期)”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
二、项目简介
“智慧文体(一期)”项目已纳入“智慧光明”总体规划,旨在依托智能化全民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全区文体智能化发展,实现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对于加速光明中心区智能化建设、打造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数字政府”、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均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证书附件范围须包括“软件产品”);
3.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第三方测评服务总体要求
1.公平:实施方应遵循“面向应用、保证质量、客观公正、诚信守诺”的原则开展软件测评工作。
2.标准化:实施方应优先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测评工作。本测评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实施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照深圳市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为准。
3.优质服务:本测试要求实施方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实施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测评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服务,并确保测评报告符合项目最终验收的所有要求。
4.保密:对测评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种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
(三)测评项目建设内容
1.文体通升级建设:新开发建设文体通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文体旅游资讯、场馆预订、活动报名、观演交流、会员服务等公共文体旅游服务,同时建设文体通运营后台来支撑平台运营和实现对文体业务数据的自动统计。
2.光明区群众体育中心示范场馆信息化建设:提供场馆线上信息发布、活动查询、线上预订、场地管理等功能的全民健身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通过联动场馆其他信息化系统模块,汇集所有场馆、健身群众的相关数据,实现包括场馆运行状态、历史数据统计的可视化运营展示。同时,管理所有全民健身和场馆运营相关的体育设备,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实现场馆运营管理和场馆设施智能化联动。
(四)检测内容要求
按照《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深府办〔2008〕122号)、《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标准对检测项目实施验收检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档性(用户文档集)检测
操作、维护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包含产品使用所需的信息;用户文档描述的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没有歧义和错误的表达;用户文档是否容易理解,是否通过使用适当的术语、图形、详细的解释来表达;用户文档对主要功能和关键操作是否提供应用实例;用户文档是否有详细的目录表和索引表。
2.功能性检测
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对有关子项目的功能实现进行检测,确认其是否已正常实现,且能否满足招标文件和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建设需求。
3.性能效率检测
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对项目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以及已确定的需求文件的要求,以验证所测试的系统的性能效率是否在正常情况下满足建设及使用要求。
4.信息安全性检测
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及规范对项目的应用系统进行信息安全性检测,确保应用系统中不包含高级别安全风险。
(五)检测标准要求
1.《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
2.《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
3.《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的通知》(深府办〔2008〕122号);
4.项目相关文档。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检测服务要求
1.检测团队要求:检测团队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软件评测的相关资质证书,同时必须安排一名项目经理作为团队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检测的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工作。
2.进度要求:供应商应评估测评工作量,并在采购单位的认可情况下,对进度进行规划及管理,确保整体测评工作按照规划的方向执行,最终在项目验收保证按照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一致确认的进度情况,项目的测试周期(测试工作开始到出具测试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不包括测试过程中的系统整改时间)。
3.保密要求: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二)检测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总价显著过低且未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本招标工作评审小组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审小组判定。
(三)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预算:不超过16.5万元。
2.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预计为2021年4-7月,以合同约定为准。
3.验收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完成测试工作,提交项目的测评报告,才予验收。
4.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分2次付款,即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款,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后支付尾款。
五、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报价方按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证明文件;
(四)报价方需提供项目工作方案初步设想及策划。
六、其他内容
(一)资料投送: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序,共3套(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密封并加盖公章,于4月21日18时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以下地址。
(二)评标方式:应标单位多于或等于1家时,可进行评标,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采购结果将在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采购信息公开。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670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23243276;
电子邮箱:wgltbgs@szgm.gov.cn。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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