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信息: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体育强国的远景目标,匹配光明区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高质量高颜值的公共文化体育需求,参照深圳市十大文化设施,我区策划打造光明区十大文体设施。为大力宣传让聚光灯持续聚焦光明,提高集中度、显示度,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计划于9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召开光明区十大文体设施发布会暨首批PPP项目签约仪式。
(一)时间:2021年9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地点:光明区
三、项目服务需求
(一)宣传视频制作
提供光明区十大文体设施发布会暨首批PPP项目签约仪式宣传视频制作创意与方案,制作宣传视频。
(二)宣传推广策划
制定相关媒体宣传推广方案,在中央、省、市相关新闻媒体推送宣传视频及新闻报道,进行多途径宣传推广;宣传发布不少于五个有影响力的平台(包含自媒体和纸媒)。
(三)宣传推广总结
项目结束一周内提交媒体宣传推广总结报告,半个月内将有关资料整理移交给采购单位(电子版和自制版资料)。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丰富的相关视频制作及媒体宣传经验;
(三)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警示条款:
(一)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权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投递的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选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二)如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高度相似、雷同的,评审小组有权以涉嫌陪标、围标做流标或废标处理,供应商将可能被列入我局采购负面清单。
(三)采购单位将依据采购需求及双方约定项目合同要求在项目结束后给予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结果为“中”及以下等级的扣除10%的服务费,履约评价结果为“差”的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
(四)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采购项目,并无需承担任何后果。
六、答疑事项:2021年9月10日18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21年9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9月13日14时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进行评审。
九、响应文件的构成
(一)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一览表;
2.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情况介绍(含资质、荣誉等);
4.详细清单报价;
5.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履约评价(提供履约评价证明)。
(二)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供视频制作及媒体宣传方案;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邮递拒绝到付)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与《响应一览表》(附件)一同装在信封内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
1.响应项目;
2.供应商名称;
3.联系人姓名、电话。
十一、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660室;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方式:龚小姐,0755-88212143。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