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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日期:2013年 1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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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答: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不可缺少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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