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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

日期:2021年 12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标题 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
学校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学校照片 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jpg
学校性质 公办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完全中学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06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围路五号
微信公众号 高级中学.png
联系电话 0755-27157165
监督投诉电话 0755-27157165
学校介绍

  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是“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深圳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公办寄宿学校,占地面积1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目前学校已获得“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语文特色示范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德育示范校”“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深圳市中学生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等100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阳初楼、文典楼、元任楼等三座主要教学楼,楼体大气、室内明亮。学校运动设施齐全,满足学生多元化的运动需求。目前学校有1个大型室内体育馆,占地 3600平方米,1个50m×25m标准游泳池,1片标准田径场。此外还配备16个篮球场、6个排球场、1个足球场、12个羽毛球场、1 个网球场、 50张乒乓球台等。

  学校立足学生发展,培养体育人才。创建了国家级篮球示范学校,省级足球特色学校,市级定向高水平学校。打造了游泳队、篮球队、足球队、健美操队、田径队等体育特色团队,发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等体育优势项目。

  学校有一座独立的艺术教学楼,配备有充足的艺术教室和设备,为学习艺术的同学提供了优质的环境。目前学校有室内音乐厅1间,露天音乐场1处,合唱室2间,管乐室1间,音乐专业课室4间,学生琴房60间,立式钢琴57台,演奏用三角钢琴2台,舞蹈室3间,专业美术室11间,展览室2间。

  学校开设了音乐、美术、体育、传媒、日语等特色班,有街舞、BeatBox、话剧、动漫、音乐、辩论、光高校拍、RAP说唱社等24个社团,60门校本课程、40余个学生小课题,校园广播台、学长团等为每个学生发挥潜力、施展才华创造充分条件。

  建校以来,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不断打磨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级教师4人,正高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2人,省级骨干教师11人,地市级名师16人,区级名师80人,中学高级教师129人,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205人。 

校长介绍

  宋绍鹏,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教师,广东省特级教师,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高中名校长,深圳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名教师,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数学学会常务理事。2017年9月起任深圳市光明区高级中学党委书记,他脚踏实地,锐意创新,团结带领光高团队负重前行,学校面貌焕然一新,教学成绩不断跨越,学校美誉度和知名度不断提升。他历任深圳中学数学把关教师,参与深圳科学高中的筹建,亲历一所学校的创建与成长,秉承“尊重个性,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方面,他有深圳中学多年高三教学经验,屡获“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称号,曾担任深圳中学数学科组长,获三项省级公开课一等奖。课程设置方面,他曾主持编制了“深圳科学高中课程标准”,创建了深圳科学高中的课程体系,组织设置实施了深圳科学高中校本课程。教育科研方面,他作为国家级总课题组的核心成员,承担了六项国家级课题子课题主持人工作。他编写出版了两部个人专著:《高中数学特色课程标准及样例解析》(海天出版社)、《数学与科学创新应用》(哈尔滨地图出版社)。培训指导方面,他作为教育部“国培计划2013”教师工作坊主持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培训活动,所属工作坊荣获“教育部优秀工作坊”称号。

交通情况

公交(国科大西院区、公明交警中队):乘坐M512路、M337路、M234路、M548路、M549路、B960路、M218路、M529路。

地铁:6号线红花山站E2出口,步行700米左右。

书杂费收费标准

初中部不收费,高中部1131元/生/学期(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书杂费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的收费标准表,省一级普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1131元/生/学期。

学杂费收费标准

初中部不收费,高中部1131元/生/学期(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学杂费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的收费标准表,省一级普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1131元/生/学期。

住宿费收费标准

初中部学生住宿400元/生/学期,高中部学生住宿450元/生/学期。

住宿费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资助奖励(国家)

  1.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并按国家规定学制正常修读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资助:烈士以及其他优抚家庭等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事实上存在困难等。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目前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助学金申请材料:(1)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④烈士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困难归侨和驻防军工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生突发变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深圳市支援建设或对口帮扶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的其他类证明材料或费用单据;⑤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材料;⑥特困职工证;⑦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餐食情况 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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