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 |
---|---|
学校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 |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 否 |
学校照片 |
![]() |
学校性质 | 公办 |
学校类别 | 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上级主管部门 | 光明区教育局 |
邮政编码 | 518107 |
详细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路42号 |
微信公众号 |
![]() |
联系电话 | 0755-27179322 |
监督投诉电话 | 0755-27179322 |
学校介绍 | 长圳学校是光明区区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1949年建立,原为曾氏学堂。1976年9月,在庙堂后面建起了砖瓦结构的校舍,办起了5个年级5个班的完全小学。现址是1996年3月由深圳市政府“同富裕工程”建起来的校舍。2010年9月学校完成深圳市“村小改造”项目,新增3800平方米C座教学楼,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2015年9月,学校增设初中部,并更名为长圳学校。2021年将对小学部ABC座教学进行拆除重建。长圳学校的创立,是光明区建区以来通过改制建立的第一所新学校,是光明区民生领域的一个力作。 |
校长介绍 | 赖木清,现任长圳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本科毕业,中学高级教师,35年教龄,20多年学校行政管理经验,中国地理学会会员,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创新人物,五次获评全国优秀教师指导奖,深圳市首届名师、优秀教师,宝安区首席教师、地理学科带头人,获得高中教学先进个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区级以上荣誉达20余项。在各级报刊上发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40多篇,获奖论文区级以上近30篇,与人合编正式出版了《地名文化拾趣》《高中地理学法指导》等多本著作。他带领全交师生团结进取,赶超奔跑,开拓创新,学校快速发展近两年来,学校获得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特色学校、区教育教学先进单位等区级以上至国家级集体荣誉达 13项,创学校发展历史之最。 |
交通情况 | 公交(长圳公园站):M218路。B926路。 |
书杂费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书杂费收费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
学杂费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学杂费收费依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
住宿费收费标准 | 本校不提供住宿 |
住宿费收费依据 |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
招生方式 | 统一招生 |
资助奖励(国家) |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
餐食情况 | 配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