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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日期:2021年 12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标题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学校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是否为集团化办学
学校照片 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jpeg
学校性质 公办
学校类别 九年一贯制学校
上级主管部门 光明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518107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龟岗东路120号
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龟岗东路120号.jpeg
联系电话 0755-23248039
监督投诉电话 0755-23248039
学校介绍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是光明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创建于2018年9月。学校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振兴路与龟岗东路交汇处,西临深圳市龟山儿童主题公园,东毗深圳钟表产业基地,临近双地铁口,现有54个教学班。 

  学校建校五年,现有教职工198人,培养出并在岗国家级专家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任委员1人,正高级教师3人,特级教师1人,省级名师工作室4个,省级名师5人、深圳市名师4人、市级名师(班主任)工作室5个,获评为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区级以上名师40人。

  办学以来,短短时间,就有两项成果荣获教育界最有含金量的教学成果大奖,同类学校遥遥领先。物理科组《始于惊奇  濡以文化——指向深度学习的“非常”实验融创教学实践研究》荣获2020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数学科组参与的《初中数学变式路径与教学模式优化的实践研究》荣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近三年学校先后获批广东省学科教学研究基地校(物理)、广东省学科教学研究示范基地校(综合实践)、深圳市学科教学研究示范基地校(数学)。

  2023年8月,学校以高分通过评选为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第三批),荣登榜首。

  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被团中央评为“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示范校,广东省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校园”“全国美育体育特色校”“广东省科技创新教育实验学校”“全国家校共育创新实验校”“全国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建设示范校”“人民教育出版社名著阅读教学实验校”“深圳市中小学消防示范校”“深圳市儿童友好实践基地”,深圳市教育局、市共青团、市少先队颁发的“深圳市少先队红旗大队”“深圳市少先队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学生获得国际级荣誉13项、国家级荣誉25项、省级荣誉30项、市级荣誉342项、区级荣誉253项,老师获得国家级荣誉3项、省级荣誉16项、市级荣誉37项、区级荣誉206项。

校长介绍

  朱建山,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校长,广东省高中物理正高级教师,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跨学科专委会委员,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高中理科类名教师培养对象、广东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2020年荣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023年7月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交通情况

公交站(马山头学校站):高峰177专线 。

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学杂费收费标准

不收费 

学杂费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深圳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住宿费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住宿费收费依据

目前,深圳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 

招生方式 统一招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2)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资助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缴费注册时,由学生家长向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2)学校初核。各学校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填报拟资助学生核定名册和经费汇总表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上报的材料及表格,并填报区学生资助统计报表报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4)核查学籍并拨付资助资金。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学籍后,计财部门负责资助经费发放,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和家长并核实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提供);(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家长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对照具体申请项目以及实际情况,交其中一种: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8212142。

餐食情况 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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