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哪些服务?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2、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老人的证明应该去哪里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4、居家养老消费券为什么要按季度使用完毕?
因为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市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拨款,每年申请的经费应当年用完,消费券的结算必须及时结清,同时,也有利于鼓励服务对象按时消费,保证服务机构可正常运作。
5、如果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在户籍地居住,消费券该如何使用?
由于服务地域限制,居家养老消费券只能在深圳市范围内使用。服务对象如果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的定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即跨区使用消费券。受助人经常居住地指深圳地域范围内的,受助人本人在当地拥有自有房产或租用房产;或本人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在当地拥有自有房产或租用房产,本人跟随配偶或该名亲属在当地居住。受助人经常居住地证明材料由经常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
6、为什么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
一是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是服务,而非现金津贴。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其它城市开展居家养老都是提供服务券或直接补贴给机构。
二是保证专款专用,保障政府给的钱花在老人身上,而且是花在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以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三是保证给老人提供一个相对有质量的服务。通过服务机构准入、评估、监督机制,有利于对服务进行全程监管,推动、促进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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