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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 01月 24日 信息来源: 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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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存在欺诈行为,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为员工的欺诈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劳动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