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证件办理
日期:2021年 12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民政局
字号:大中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