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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城管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日期:2012年 10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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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完成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景观面貌明显改善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新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历时22个月,提升项目总计27个,提升范围涵盖光明和公明“两环”、“两点”核心区域,全部工程项目在今年7月底前提前顺利完工,受到市区领导高度赞扬。新区管委会荣获“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先进单位标兵”、我局荣获“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先进单位”称号。

  1.建筑立面刷新和街景整治成效明显。共刷新和整治15条道路,总长度8.22千米,刷新建筑388栋,刷新面积33.28万平方米,打造出了“一路一景观、一街一特色”的效果。经全面刷新整治后,新区主要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洁美观、焕然一新,具有欧陆风情特色的光明大街更是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

  2.绿化景观水平不断提升。对新区迎宾大道等主要干道绿化进行提升,全面提高道路绿化档次和景观水平,累计提升面积10万平方米。同时,完成公明片区、龙大高速公路边绿化带提升等绿化修复工程,并指导监督两办事处开展绿化修复工作,累计增加绿化面积27万平方米;新建与改造提升公园广场6个,并全部对外开放,为市民留下更多更好的城市绿化空间。

  3.花卉布置效果突出。大运期间对新区主要入口、光明大道、观光路、市民广场等主要道路节点和政府行政大楼周边等区域进行迎大运花卉布置。累计摆放时花50万盆,立体花坛12个,花箱286个,悬挂国旗2018面,花篮2151个,彩旗550面,UU牌1020面,种植花卉13万株。营造出“花团锦簇、美不胜收”的节日氛围。同时,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9月30日至10月14日在光明新城公园(主会场)和红花山公园举办为期15天的公园文化节活动,累计吸引近100万人次的市民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4.城市照明完善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对37条社区道路分批补装路灯设施,第一批7个路灯整治工程项目于2011年12月底前竣工;实施灯光夜景工程,打造华夏路、光明大道、新区市民广场及公明办事处周边6条道路灯光夜景,全面提升了城市夜间景观。尤其是夜幕下的管委会周边区域华灯辉映,流光溢彩,显得格外璀璨。

  (二)精心组织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城区市容秩序进一步规范

  1.城中村综合整治任务提前完成。全区共162个城中村消防整治项目提前完工并通过考核验收,其中150个三类项目于2011年3月全部完成竣工考核,12个二类项目于2011年6月全部完成竣工考核。全区28个社区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且配备了消防装备,敷设了消防管网13万米,整改了强弱电线路、老化电线约110万米,新增了城中村消防栓1157个、新增环卫设施560个、新增绿化1.9万平方米、清理乱张贴6.5万处等,完成了村道路面硬底化、给排水管网改造,新添了非可视对讲、消防、声控灯、园林绿化等。我局和公明办事处被市城整办评为“先进单位”称号。经过整治之后的“城中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消除了安全隐患,完善了基础设施,改善了治安环境,宜居宜业水平明显提高。

  2.市容环境秩序整顿行动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行动这一中心任务,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等措施,不断强化新区市容环境的日常管控力度,确保了新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全年新区城管执法系统共组织开展各类执法行动2350余次,清理整治乱摆卖3.5万余宗、超门店经营9754宗;清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2.1万余宗,暂停违法电信号码742个,罚款8.5万元;查处经营性街道家具179宗;清理招牌广告9252块,整治标牌889块和护栏6.38万米,安装门牌3万块,查处取缔小业态(门店)74家;以茅洲河流域、长流陂流域和广深港沿线为重点,清理违法乱搭建窝棚1064间,面积约35万平方米,清走生猪、鸡等禽畜60572头(只);联合公安、民政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人,精神病人36人,危重病人1人;清退路面兜售189人次,其中7名兜售人员被治安拘留,5人被治安罚款,18人被治安警告,较好地维护了重点路段的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积极开展环卫爱卫提升行动,清洁卫生水平进一步改观

  1.环卫爱卫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集中力量突击整治城中村环境卫生,开展千人宣传环卫迎大运活动,组织开展50余次清洁行动,清理环卫黑点盲点6.66万平方米、清除杂物渣土212.9吨,投放药物73.83吨、“四害”消杀全面覆盖28个社区,清洗刷新186条道路、街道家具7530件,确保了公明、光明办事处圆满通过国家卫生镇复查,我局也在市“鹏城环卫杯”表彰中荣获“环境卫生进步奖”称号。

  2.环卫爱卫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对门窗、设施破损的35座公厕进行升级改造,对乱张贴和乱涂写严重的74座垃圾屋实施立面刷新,对垃圾暴露、污水横流、蚊虫滋生的36座垃圾池改造成垃圾屋;采购环卫爱卫设备设施一批,改善“环卫设施不环卫”、“面貌脏乱差”现状。

  3.余泥渣土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查处余泥渣土违法案件152宗,查扣泥头车128台,罚款20余万元,杜绝非经备案的外来渣土进入新区排放。同时,积极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田寮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进场道路施工,红拗和盲婆坑两个余泥渣土受纳场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拟订了《余泥渣土临时受纳点日常管理规章》、《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余泥渣土登记备案工作方案》,加大余泥渣土受纳场管理力度,对区内渣土进一步规范管理。

  4.大运场馆环卫爱卫工作保障有力。在公明体育馆内部及周边开展区级环卫爱卫迎大运应急演练2次、开展办事处一级演练8次,累计出动408人次、60车次、使用消杀药物204公斤、清扫清运垃圾26吨,提高了体育馆周边环卫爱卫保障及应急水平。

  5.广深港沿线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清理余泥渣土150吨、清除生活垃圾和卫生死角11万平方米、清拆违法乱搭建6000平方米、清走生猪2500头、对西田10万平方米黄土裸露地块进行复绿,解决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市容环境问题。

  6.环境卫生黑点盲点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为扫除“鹏城杯”屡次通报的“三不管”黑点盲点,解决垃圾屋(池)垃圾暴露问题,落实专项经费组织办事处和公路站对91.31万平方米“三不管”区域清扫进行临时接管,并对一些重点区域进行外包服务,大运期间高标准、严要求、全天候对512个垃圾屋(池)周边进行了强化保洁工作。此种做法得到市城管局充分肯定。

  (四)顺利完成数字城管平台建设,信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系统平台建设工作顺利完成。系统平台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城管工作逐步形成了“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反馈回复、绩效评价”的完整数字化链条。

  2.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由新区编委会发文正式成立数字化城管中心,配备人员编制12名。同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定期举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障系统平台正常运行。

  3.案件处置质量稳步提升。平台全年共受理城市管理案件68635宗(事件66137宗、部件2497宗),立案60881宗,结案数为58188宗,结案率为95.58%。在全市各区区域运行评价排名逐步靠前。

  4.城市管理效能明显提高。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的先进技术及管理模式,整合利用辖区各职能部门资源,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并每月对相关责任单位案件处置评价结果进行通报,不断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和结案率,数字化城管的实效性得到充分发挥。

  (五)大力推进市政设施交接工作,市政管养水平进一步提升

  1.新建市政设施管养市场化不断推进。通过公开招标,把2011年拟接管的光侨路、松白路等新建市政设施推向市场化,实现专业化管养,招标管养的绿化面积约59.4万平方米、行道树4.3万株,清扫保洁面积137.7万平方米,路灯4912杆、变压器27台,公园1座、面积57.8万平方米。

  2.市政设施管养单价逐步提高。按照特区一体化的标准,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提高了市政设施管养单价,管养单价比2010年总体提升了约25%,进一步缩小与各区的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差距。

  3.市政设施管养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参照深圳市相关市政设施管养办法,结合管养实际情况,建立了清扫保洁、路灯、绿化市政设施管养检查考核办法,组建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检查考核队伍,实行每周1小检、每月1大检、每月召开1次管养工作总结会议的工作制度。同时,做好检查考核的档案、照片记录工作,及时落实检查考核结果通报整改工作,将检查考核情况与管养资金拨付相结合,以检查考核监督管养工作,以检查考核促进管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4.新建市政设施移交接管程序逐步理顺。在2010年开展移交接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移交接管过程中存在的交接不合理、交接后存在遗留问题较多的情况,加强与新区土地开发中心等建设单位协调,进一步理顺交接程序环节,完善移交接管档案资料管理。积极协调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理顺街道新建成市政设施的接管工作。同时,针对光侨路、广深港光明站提前开通等情况,制定了临时接管方案,临时保洁面积21.6万平方米,使该批路段的环境卫生水平得以保障。

  5.日常管养工作紧抓不懈。要求管养单位每月制定管养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开展绿化定期修剪、施肥、补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落实路面每天冲洗,人行道、环卫设施每月清洗,路面余泥渣土及时清理,同时加强路灯故障、防盗巡查等工作,使新区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

  (六)继续加大林业资源保护力度,林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改进

  1.森林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平稳可控。一是加大森林物资硬件投入,全年共补充购置森林防火物资一批及2辆森林防火专用机具运输车,2辆森林消防水罐车和30台手持数字对讲机。其中森林消防水罐车已于12月中旬配置到位。同时,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新区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隔离带维护与林区道路疏通,保障了林区防火屏障安全及进山道路通畅;二是制定了《光明新区森林火灾(警)事故责任倒查实施办法》,为落实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及时查清森林火灾事故的原因提供有效保障;三是7月上旬由市森林防火专业大队组织,宝安区森林防火专业大队及新区森防参训全体人员在宝安罗田林场开展了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增强了森防队员的专业技能;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共张贴防火宣传海报800多份,派发防火宣传小册子1600多份,悬挂固定宣传标语95条,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林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巡回宣传150余次。截至目前,全区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2.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严厉查处。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新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毁林种果、抢种博赔”违法案件多宗,处理相关案件涉案人员11名。同时,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力度,今年6月份,协同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光明美食大观园抓获经营售卖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嫌疑人1名,目前已将此案件移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处理。

  3.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编制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工作,整个编制工作的进度在全市八个区(新区)中排前,预计明年1月份可完成规划文本,提交成果后组织专家论证。

  4.林业资源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全年共依法审核办理征占用林地6宗,预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77.79万元;严格按照《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下达2010年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精神,下达资金安排使用计划;3月11日组织新区、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及市驻新区各单位开展“共建绿色家园,齐迎大运盛会”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共植树8000余株,面积约90亩,并推出“学子林”纪念植树活动,以学校或家庭为单位种植并认养树木。同时积极发动辖区单位在各自范围内多种树木花草,倡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5.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大力推进绿道网与森林公园建设,对工程项目配合开展规划、招标、专家讨论等工作,涉及新区3个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已进入深化设计方案阶段,新区区域绿道建设已竣工验收,管养单位已按计划正式接管,并向市民全面开放。继续加强2008年生态风景林工程、2009年林相改造工程的后续抚育工作,组织该两项工程两次后期抚育验收工作,严把质量关,确保新区林业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七)全力打造新型城管队伍建设,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1.队伍执行力不断提升。在新区城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和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通过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党建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调动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重点加强工程招标、物品采购等领域的监管,始终保持“清正廉明、干净干事”的队伍形象。

  2.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工作目标科学有效地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区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及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排查、整治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城管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全年没有发生任何重特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

  3.文秘工作保障有力。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办文办会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了全局的政令畅通、工作高效运转。同时,紧密结合我局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宣传报道,全年在《深圳商报》、《宝安日报》、《市提升行动简报》、《市城管简报》和《光明信息》等刊物共刊登信息120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此外,工会、团委、妇女、计生、政府采购、信访维稳综治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回顾全年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正是由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新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我局及办事处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我们才能够顺利完成市容环境提升等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新区城管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区城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管理体制不顺畅,造成综合执法和查违方面难以调配兼顾,综合执法工作比较被动。二是林业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毁林种果、盗砍盗伐等违法现象屡禁不止,遇到林业执法事项仍需依靠市森林公安分局协助完成,严重影响了林业执法工作效率。三是社区、三边地带、插花地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目前除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周边和办事处中心区域环境卫生相对较好以外,社区居民住宅区、三边地带、插花地仍存在卫生死角及脏、乱、差等现象。四是余泥渣土乱倾倒现象严重,不但严重影响了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甚至导致水土流失,排水、排污等管道的阻塞。五是非法养殖现象严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新区存在许多非法养殖场,不仅严重污染空气和水源,而且给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是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巩固提升年”。在新的一年里,新区城管工作按照“年年有变化、三年一中变、五年一大变”的目标要求,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大力弘扬大运精神,巩固大运提升成果,围绕新区中心工作,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环境执法、景观园林、城市灯光照明、数字化城管、森林防火等六项重点工作,突破环境卫生水平差和执法合力弱等两项难点工作,打造城市景观示范路和市容综合提升示范社区等新亮点,使新区市容环境更干净、更优美、更有序,城市管理更高效。

  (一)创新工作措施,在城市环卫爱卫水平方面有新提高

  1.实施分级逐年提升清扫保洁单价方案。为改善环境卫生水平整体落后,扭转新区在“鹏城环卫杯”考核评比上的被动局面,计划对清扫保洁、道路绿化、公园绿地和路灯管养单价自2012年起分三年逐步提升,每年提升幅度为10%,届时将执行市政府指导价。

  2.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激励机制。为了使新区环境卫生管理有激励、有抓手,组织开展“光明杯”环境卫生竞赛活动,按照环境卫生考评标准,对社区、公路站和市政服务中心的环境卫生工作每月开展暗检,落实奖金奖优罚劣,实行月度、季度和年终奖励制度,不断提高新区环境卫生水平。同时要求各社区必须建立环卫巡查机制,安排专(兼)职环卫巡查员,每天开展辖区内环境卫生巡查,充分调动社区参与环卫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开展环卫设施设备完善提升工程。根据《光明新区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2年将继续开展环卫设施设备完善提升工程,计划拆旧新建公厕4座、升级改造公厕36座、垃圾池改造垃圾屋38座,新建临时垃圾转运站4座,配备垃圾压缩箱8个、垃圾清运钩臂车10台、垃圾清运平板车20台、660L垃圾桶1800个、环卫工具房10座,全面提升光明新区环卫设施设备形象。

  4.环卫进社区落实全覆盖管理。参照龙岗区和坪山新区做法,将未移交社区清扫面积全部纳入市政管养范畴,扫除环境卫生空档盲区,实现财政投入全覆盖市场化管理。由区级财政部门按照清扫面积和管养标准,核算社区每年清扫保洁经费,单列部门预算拨付区级城管部门;办事处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对社区清扫保洁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服务企业,并负责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区级城管部门根据每季度市、区对社区环境卫生考核检查结果,按合同处罚约定,直接划拨清扫保洁经费给服务企业。

  5.开展垃圾减量和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和城管局工作部署,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计划在公明办事处元山小区和光明办事处碧眼新村启动垃圾减量和分类试点,编制印发垃圾分类图文资料,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升级改造垃圾分类的环卫设施,购置垃圾分类所需的设备,确保顺利通过市城管局考核验收。

  6.实施强化爱卫病媒生物防控工程。为预防各种病媒传染性疾病发生和传播,继续以省市卫生村创建为抓手,落实“四防”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对新接管区级道路和公园安装“四防”设施,并派专人定时对已装的“四防”设施进行维护管养;同时落实“四害”消杀经费,对区级管养的道路和公园全面开展蚊虫孳生地整治和成虫消杀,实现爱卫消杀工作的常态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建立病媒生物防控长效机制。

  7.开展城市市政设施信息普查工作。计划委托专业测绘公司,对新区城市面貌现状进行多手段、全方位的记录,对现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的普查和定位,为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市政设施维护提供基础信息,也为新区管委会领导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科学分析的依据。

  8.启动“城管进社区”试点工作。按市政设施和市容环境等条件,在每个办事处选择20%较好的社区及10%较差的社区,启动“城管进社区”试点工作,通过重心下移、整合资源,创新城管工作机制,让执法力量、“门前三包”、数字化城管三大措施及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绿化路灯三大内容走进社区,充分调动社区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提升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水平,逐步实现社区自治自理。

  (二)理顺体制机制,在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方面形成新合力

  1.完善执法机构设置。研究查违与综合执法力量的分配,完善执法队机构设置。由管委会发文明确规定综合执法人员的分配和职责分工,建立起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2.加大执法案件办理力度。大力推进城管执法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以行政案件处罚推进执法管理,树立执法权威。

  3.强化执法考核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大对市容环境整治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加大对执法队的执法质量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度考核成绩为各季度考核成绩的总和。

  4.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抓好重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办事处执法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新区综合执法水平,确保各中心区和主要干道市容整洁、秩序良好。

  5.推进部门协同执法工作。与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形成合力,根本上解决执法不力的问题。

  6.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力度。理顺市、区、办事处三方城市管理事权;制定《光明新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光明新区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管理办法》、《光明新区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非交通类设施的设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各类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管力度。

  (三)加大整治力度,在城市景观面貌方面打造新亮点

  以管委会周边区域为龙头,以办事处中心区为依托,以主要道路为主轴,继续加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打造城市景观新亮点,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1.抓好主要道路周边景观整治工作。继续抓好迎宾大道、光明大道等管委会周边主要道路的整治,对其实行最严格的管理,使之成为新区城市管理的“名片”和标志性路段;开展松白路等主要道路户外广告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整治不按规范设置的广告牌,改变区内各主要干道的周边环境,逐步改善新区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2.加强环境整治后续管理工作。以优美道路创建和“光明杯”竞赛为载体,加强建筑立面刷新、绿化升级改造和重点企业周边环境整治的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3.开展绿地整体提升行动。对现有绿化中有景观缺失的地块进行绿化提升,提高新区绿化景观水平;对现有黄土裸露地块进行摸底排查,逐步开展覆绿工作,提高新区绿化覆盖率。

  4.开展提升公园文化建设。对新区31个社区公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实施社区公园园容园貌提升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提升方案,完善社区公园的娱乐健身、文化宣传、科普教育等综合功能,加强社区公园的绿地及林荫路的建设,逐步增强社区公园的服务功能;组织有条件的公园积极开展第七届公园文化节光明分会场的活动,突出光明公园特色,丰富活动内容。

  5.开展政府公益宣传行动。在新区重要节点设置公益性立柱广告,加强公益广告宣传,推动城市发展主题,提升政府形象。

  6.筹建苗木储备基地。将因项目建设所需移植的苗木集中管理,统一推向市场化养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将储备苗木移植到新建或改造项目中,实现苗木再利用,节约新建或改造项目投资成本。

  7.加快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加大与公明办事处相关部门和田寮社区的协调力度,加快推进田寮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的实施,力争2012年雨季到来前完成整项工程。同时,积极推进红拗和盲婆坑两个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前期工作,争取2012年底动工建设。

  8.继续开展完善社区路灯工程。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第三、第四批新区市政道路照明工作,2012年内需完成约20条市政道路路灯施工,解决居民夜间出行问题,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

  (四)充实监管内涵,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方面有新改进

  1.继续加强信息采集队伍的监督力度。逐步规范采集员信息采集工作,定期通过业务培训,提升采集队伍整体素质,使采集员不仅是城市管理的“侦察兵”,还能成为一名“战斗员”,充分发挥信息采集队伍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2.加强重点信息的采集。加大对“三个重点”(即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的监控力度,重点加强对一些易反复、易回潮的高发问题的采集,如:无证经营游商、乱张贴涂写、占道广告牌、暴露垃圾等。

   3.加强数字城管的执法服务功能。加强环境卫生黑点盲点的信息采集,积极配合街道执法队对乱倒余泥渣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强化数字城管为行政执法服务的理念,更好地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长效化、常态化管理的信息保障。

  4.继续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加强相互间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着力消除工作中推诿现象,同时着力推动新区部件(公共设施)编码工作。

   5.加大数字化城管宣传力度。以12319服务热线为纽带,打造“亲民城管”形象,24小时接听群众有关城市问题的投诉和建议,务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6.着力将案件处置纳入绩效考核。推动各责任单位数字城管案件处置工作纳入新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逐步提高数字城管案件处置评价考核在新区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五)实行精细管养,在市政设施管养方面有新提升

  1.建立市政设施管养申报程序。对绿化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补苗工作设立严格的申报程序,加强对绿化管养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大管养监管力度。同时通过管养工作申报,掌握各管养单位工作动态,对管养力度不足的,可及时加以调整。

  2.实行管养监督检查片区负责制。加强市政设施管养监督人员力量,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管养技术指导。将管养范围划分为若干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工作。要求检查考核人员每周3次以上到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对管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反馈管养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高标准、高要求进行公园管理。以新城公园管理为契机,实现高标准管理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打造良好游园环境,并最终实现优良的游客服务功能。从保安管理、设施管理、功能提示、游客服务等方面全方位考虑,建立全面、精细的公园游园规章制度。根据园区情况设置清扫保洁、保安人员工作岗位,保障管理精细化。实行严格的公园管理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公园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园区情况,逐步完善园区设施设置,实现公园环境的整体提升。

  4.提高损坏、占用绿化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建立科学、可行的损坏、占用绿化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落实突发事件通报制度,做好损坏、占用绿化设施的登记备案,及时协调、跟踪处理。加强占用绿化行政审批宣传报道及损坏绿化行为的行政执法功能,减少绿化设施随意损坏、占用情况发生。

  5.提升改造绿化环境。对已接管市政道路、公园绿化等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与周边环境不协调,或部分因气候环境不适宜等因素导致长势不佳的绿地进行苗木改种;对游人长期踩踏区域通过加设护栏或改成游园小路等手段进行改造,逐步提升新区绿化环境水平。

  6.加强城市灯光管理。对接管的路灯、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加强巡查,减少盗窃等人为损坏事故,确保城市路灯的亮灯率,并保证景观灯光设施的正常使用,营造和谐、亮丽的新区灯光夜景。

  (六)着力保防结合,在森林资源安全管理方面有新成效

  1.着力打造部分区域特色景观林。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文件精神,全力配合并参与做好该项工作中龙大高速、南光高速、广深港高铁沿线的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并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步伐,推进市建设单位提高标准建设园区休闲区域,加大原有生态景观林改造,恢复、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及景观功能。适当储备一批大树、名树,逐步发展形成一批富有特色的野外珍稀植物观赏点,推动新区森林生态性与旅游观光休闲性的发展。

  2.加大林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配合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各项林业执法工作,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外,推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新区设立森林公安派出机构,加大林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同时利用部分林业资金对林业违法案件造成的毁林地块及火烧迹地逐步恢复植被、植树造林,提高新区森林植被覆盖率及绿化率。

  3.加强森防硬件基础设施的维护与建设。继续对新区生物防火林带与防火隔离带进行维护,重点林区堵塞道路进行疏通,确保林区防火屏障安全,进山道路通畅;根据新区林区重点路口的实际,在各办事处增设2个卡点,加强进山人员的检查与野外火源的管理;在重点林区中离水源比较远的地带,修建2-3个试点防火蓄水池,发挥“打小、打了、打早”的快速扑灭森林火灾的作用。加强新区森防队伍培训、演练及技能竞赛工作,推进“新区-办事处-社区”三级森防联动及森林防火网格责任制管理,提高处置突发森林火灾应急能力。

  4.探索林火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建设新区森林防火自动监控系统,并纳入我局数字化监控平台,实现科技防火全覆盖电子监控,强化预防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及指挥系统。

  (七)加强自身建设,在队伍建设方面有新进步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务实管用、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城管事业规范、科学发展。

  2.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和教育三管齐下,建设一支学习型组织和专业型团队;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好用好用活干部,为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好执法协管员的“入口关”,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把城管队伍建设成为敬业爱岗、勤奋奉献、有战斗力的队伍。

  3.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开展城市管理公益宣传,增进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家园意识和文明意识,倡导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现代化城区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建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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