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1年 0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2020年,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城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治理能力提升年”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科学制定《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落实。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会议安排,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总结会,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建立起领导有力、上下协调的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律风险防控基石

  我局深入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律,着力构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长效机制,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与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卓尚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和行政执法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并报司法局备案,全面负责我局涉法工作,全年审查行政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684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目前,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城管系统的各个领域,由最初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使法律顾问制度在大范围、深层次发挥作用。

  (三)坚持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处罚。一是严格督促、指导各街道执法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共立案3124宗,结案3120宗,罚款5350098.62元。同时,我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摸排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各街道执法队整改,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在司法局全年开展的三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有两轮评查被评为特别优秀,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了本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审批环节的监管,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一旦出现吃拿卡要、违规处罚、违规许可等行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追责,确保我局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保持执法环境的风清气正。同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配合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仅1件,且予以保留。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着力提高行政服务事项即办件率和时限压缩率,提高行政服务效率。12个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中5个事项实施即办,即办件率41.7%,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时限压减,时限压缩率81.86%;第一批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职权事项下沉街道和社区,实现群众就近办事,就近提交材料,减少跑腿率;7个事项入驻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全流程网办,所有事项均不收费,提高行政办事透明度,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四)细化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性、重大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建设,制定了《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稳评、环评流程图》,梳理出决策启动、决策草案拟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等9个环节的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及分工,确保项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有序推进。目前已按程序要求完成项目决策启动、决策草案拟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2020年,我局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积极参与普法产品库建设工作和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在单位内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在提倡城管执法人员充分利用书籍、报刊、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在单位内深入开展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发放《民法典》图书155册。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完成《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实现“三个100%”即参考率100%,及格率100%,优秀率100%,平均分98分。组织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7场,依托城管大讲堂,举办法治专题培训3场,其中《民法典》专题讲座1场,《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专题讲座2场。二是对外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提升普法对象学法守法意识。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推进城管领域普法工作。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联合区司法局在公明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派发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累计派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民法典》、《宪法》等宣传资料500份,解答群众问题400人次。在法治宣传周期间,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在公明红花山以及公园周边道路,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义工活动,向市民派发宣传单,讲解“宪法日”内容,通过普法宣传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宪法温度,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执法与法治宣传同步进行。我局采用普治并举的工作方式开展乱摆卖、乱搭建等专项整治行动,在依法对行政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同时,向其发放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其签订承诺书,保证今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全年累计签订承诺书311份,切实增强行政当事人法律意识。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稳步推进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普法工作方面,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普法活动,但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活动效果无法客观评估,后续工作改进缺乏参考。同时由于群众文化水平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等,对普法工作者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普法工作效果也更难以有效保障。二是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虽然我局有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但是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仍待加强。三是在行政执法案件公示方面,因行政执法案件信息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录入,由于录入工作量大、系统对接不顺畅、操作不熟悉等原因,存在超期录入的问题,数据录入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三、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目标和具体部署,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普法宣传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喜闻乐见的内容,深入浅出的解析,提升普法效果。通过在公园张贴法律公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拍摄普法视频等多种形式,将普法工作触角进一步深入不同人群,不断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同时提升普法效果。通过邀请专门法律人才、宣传人才,在对内对外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普法内容的合法性与可读性、可接受性,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效果。

  在执法培训方面,我局将结合当前城管工作的特色及一线执法队员工作琐碎、直接与老百姓接触、执法压力大等特点,精选城管执法技巧、心理压力调适与疏导、城管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新闻媒体沟通与技巧等专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案件公示方面,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公示数据监督机制,按照“谁录入、谁管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分工及具体负责人,提高检查频次,确保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录入及时、完整、规范。

  特此报告。

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4日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