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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 01月 1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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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对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自查、清理,暂无需废除的规范性文件。
截至目前,我局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仅有《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井盖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光城管〔2019〕816号),现仍在施行中,且无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