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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市民: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家2018年“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现我局公开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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