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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二、三批次富安花园置换明安花园申报统建上楼工作时间的公告

日期:2020年 03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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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居户:

  因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现对光明地区中片安居工程富安花园置换明安花园第二、三批次符合资格的有旧房户签订统建上楼协议工作的时间节点做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

  自公告结束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结束。

  二、签约地点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同富裕安居房调配工作办公室(光明区华夏路富安花园1栋1楼,以下简称同富裕办公室)。

  三、签约对象

  根据《光明地区中片安居工程富安花园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街道审议通过符合享受统建上楼政策资格,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后未产生异议的安居户。

  四、签约流程

  经过公示并同意签订统建上楼协议的安居户,在期限内根据以下流程完成相关房屋移交及房产证注销等手续后,可与光明街道办事处签订《光明地区中片安居工程富安花园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补充协议书》。

  (一)房屋腾空(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

  安居户需自行腾空相关安居退旧房及富安花园安居房和单车房,清退房屋租户,办结水、电、燃气、网络及有线电视等报停、迁移及注销手续,并在移交房屋前提交旧房的水电注销凭证。

  (二)签约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

  安居户需在规定期限前,到同富裕办公室登记申请注销相关安居退旧房的房产证及移交富安花园安居房,工作人员将根据安居户登记顺序安排后续开展房产证注销及房屋移交等工作。

  (三)房屋移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

  确认房屋已腾空,无人滞留、居住,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注销凭证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前往旧房现场进行清点、张贴封条、拍照确认、移交钥匙等工作,并现场填写《房屋移交腾空确认书》,同意移交富安花园安居房并拆除相关安居退旧房。

  (四)房产注销(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工作人员将根据房屋移交顺序,协助办理安居退旧房的产权注销手续,安居户亦可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产权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注销凭证等证明材料到同富裕办公室,并签订《放弃房地产权利声明书》。(注:无房产证的旧房仅签订《放弃房地产权利声明书》)

  (五)签订协议(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

  完成上述流程后,安居户所有权利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同富裕办公室办理现场签约。若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出具委托书(到同富裕办公室领取),委托同户内一名18周岁以上权利人现场代签,或出具相关视频委托。

  五、注意事项

  (一)安居户签订统建上楼协议实行自愿原则;

  (二)签订统建上楼协议的工作根据“先交房,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开展;

  (三)若安居户因个人原因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清退移交房屋或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本轮统建上楼协议的签订。

  (四)因新冠疫情影响,以上截至时间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请留意最新公告及短信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美珍、彭海达

  咨询电话:27408217、13823237552、13530503373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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