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预算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张辉群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明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分别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的派出机构。办事处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和对辖区居民自治管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促进工业、农牧业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培植辖区税源,振兴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劳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搞好社会保障、法律服务、人民武装、拥军优属、殡葬改革、统侨事务、残疾人就业及复退军人就业指导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本级、深圳市光明新区后勤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会计核算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劳动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投资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深圳市光明新区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计生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深圳市光明新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体育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幼儿园、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土地整备及监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指挥中心18家基层单位。
系统总编制人数383人,其中行政编制147人、事业编制207人、雇员编制29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26人、事业人员191人、雇员21人;离退休人员57人。
本单位交通工具情况:已实行部分公务用车改革,现有业务工作用车157辆,其中:一般行政用车4辆,执法执执勤车110辆,市政环卫特殊用车43台。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和转型期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圳市“城市管理治理年”。抓好新一年的工作,开篇布局是关键。要继续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区各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靠办事处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不懈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新区的最新工作部署,结合公明已进入全面发展、全面提升新时期的特点,进一步更新观念,转换脑筋,关注民生,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全面发展,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促进公明经济社会发展新开篇、新突破、新跨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公明办事处部门预算收入80858万元,,比2015年增加13866万元,增长2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80858 万元。
2016年公明办事处部门预算支出80858万元,比2015年增加13866万元,增长21%。其中:人员支出28942万元、公用支出2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7万元、项目支出45010万元。
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税收增长导致的税收分成及税收奖励经费增加,另外人员增编增资等原因导致的政策性追加增加,并且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拨款1512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发展,社区管理事务日渐增多,人员增编增资增加,外购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增加,专项性工作增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公明办事处本级预算8085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8942万元、公用支出2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7万元、项目支出45010万元。
(一)人员支出 2894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38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饮用水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1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45010万元,具体包括:
1、人大工作经费35万元;
2、政协工作经费25万元;
3、后勤保障机关服务1339万元,主要包括办事处机关饭堂经费、大院绿化保洁等后勤社会化服务、大院及大楼修缮经费、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等等;
4、信访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包括服装、设备购置及维护、接访及维稳工作经费等;
5、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为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及日常统计事务支出;
6、财政专项支出186万元,主要为财政预决算、采购事务、财政及会计管理事务、打击非法集资等事务支出;
7、审计专项支出136万元,主要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费、集体资产党廉平台、社区股份公司财务系统及培训经费;
8、纪检监察专项支出195万元,主要为党风廉政教育经费、非公经济预防腐败专项经费等;
9、商贸专项支出273万元,主要为饭堂经费、物业管理经费、投资服务事务经费等;
10、群众团体专项支出1788万元,主要为工会、团委、妇联活动经费;
11、组织事务专项支出808万元,主要为医疗补助、人事管理、组织工作经费等;
12、宣传事务专项支出255万元,主要为报纸订阅费、报纸特刊宣传费、新闻采风推介经费等;
13、党建事务专项支出700万元,主要为党员教育培训费、两新党委、党组织建设经费、老干部党员关工委经费等;
14、港澳乡联谊事务50万元,主要为港澳乡联谊事务,香港同乡会活动经费;
15、公共服务专项经费1754万元,主要包括大院水费电费通信费、宣传印刷费、设备购置及修缮经费、值班费、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计生考核奖励金等;
16、人民武装、应急管理事务经费364万,主要为武装应急分队建设、征兵、探兵、民兵预备役管理经费;
17、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专项经费2122万元,主要为公安协调经费、社区社治经费补助、平安建设经费、命案防控经费、信访维稳中心运行经费、交通环境治理等;
18、司法事务专项经费149万元,主要为法律中心物业管理经费、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费等;
19、幼儿园管理经费141万,主要为幼儿园水电费、通信、外购劳务、饭堂等管理事务、幼儿及老师教育教学经费等;
20、成校管理经费64万元,主要为成校水电费、通信、外购劳务、饭堂等管理事务、教学经费等;
21、群众文化专项经费523万元,主要为文化体育中心、图书馆、体育馆水电物业管理经费、开展群众文化体育表演比赛经费等;
22、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支出740万,主要为劳动中心租金、水费、通信、保安服务、饭堂等管理事务、劳动监察巡查、促进公共就业工作经费等;
23、民政及社会福利事务经费952万,主要为墓园管理、福利院管理、老年协会、老人生果金、解贫脱困、慰问优抚、邻里服务中心运营、宗教经费等;
24、人口与计生专项经费768万元,主要为计生协会管理、流动人口专项、计生层级考核等考核经费、人口与计生管理等专项经费;
25、城管环境管理事务经费1583万元,主要为城管市政中心水电费、通信、保安服务、饭堂等管理事务、节日市容、市貌装饰工程专项经费、人员计生考核奖励金等;
26、城管执法队专项经费1458万元,主要为购买协管、内勤服务、城管执法行动经费、15+1专项经费等;
27、工程建设管理经费380万元,主要为水电费、通信、外购劳务、饭堂等管理事务、宜居社区、燃气、招投标、危险边坡等经费;
28、两规工作经费223万,主要为两规办水电费、通信、外购劳务等管理事务、档案整理等经费;
29、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经费2171万元,主要为水电费、通信、饭堂等管理事务经费、查违外购协管服务及行动经费、清拆费、复绿复耕经费、宣传印刷等;
30、国有土地整备及监察专项经费227万元,主要为国有土地整备及监察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
31、路灯电费及维护1966万元,包括辖区路灯电费、路灯维修维护经费;
3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经费11242万元,包括购买清扫绿化除四害劳务费、环卫市场化人员离职补偿金、公厕公园维护经费、清理垃圾泥头杂物应急费等;
33、基层社会专项经费6467万元,主要为19个社区场地租用经费、水电物管等专项工作经费、治安防控经费、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经费、民生民计工程经费等办事处对社区的补助经费;
34、房屋租赁管理经费1476万元,主要为租赁所分站管理经费、出租屋楼长制运行经费、服装费、系统及设备维护费等;
35、动植物管理经费229万元,主要为水电费、通信、饭堂等管理事务经费、动植物防疫检疫经费等;
36、农业及林业管理经费271万元,主要为三防工作经费、林业管理、植树节经费等;
37、水利管理经费293万元,主要为水电费、通信、饭堂等管理事务经费、河道、水库、泵站、三防经费等;
38、扶贫经费50万元,主要为对口支持客楼村经费;
39、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经费3307万元,主要为对安监人员考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经费、消安办经费、荣健市场整治经费、宣传培训经费、社区消防应急器材配备及维护经费、购买消防巡查服务经费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公明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共计7828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5328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50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公明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委本级和及所有下属事业单位、临时机构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1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90万元,比2015年减少4 万元。主要开支方向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需要的开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 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16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政环卫清扫保洁除四害正在逐步推向市场,推向市场后市政环卫特殊作业车辆减少。现有业务工作用车157辆,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维修等经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用车4辆,执法执执勤车110辆,市政环卫特殊用车43台。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本级、深圳市光明新区后勤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会计核算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劳动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投资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市政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深圳市光明新区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计生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深圳市光明新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体育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幼儿园、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土地整备及监管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应急指挥中心18家基层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均未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未定。所属事业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未能单独说明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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