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要求,自2014年4月1日起全国启用新式样的出国(境)申请表,新表不再含有国家工作登记备案人员的审批栏,需另行出示审批件(模板样式附后),各单位请将该要求及时传达各自人事部门。
4月1日起,我市各出入境受理部门不再接收旧式申请表,各单位也可以自行出具准确说明出国(境)情况的审批件。
详情可拨打光明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电话88211301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光明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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