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闲谈出的问题线索
日期: 2019年 07月 25日    信息来源: 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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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老板,这两年区里的业务大部分是你们公司承接的,有什么独特秘诀吗?”

  “做生意嘛全靠朋友!我在圈子里人缘很好,像区里的何伟斌科长就跟我是好朋友。”

  “何伟斌跟你很熟吗?”

  “当然熟,我们是‘铁哥们’,前天晚上还约着一起洗脚呢。”

  前不久,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区里有家从事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的企业,业务水平不是最强,但承接的业务却占了很大比例。我们觉得这有些反常,就找企业负责人程某了解情况。闲谈中,程某这句话引起了我们注意。

  随后,在外围调查时我们发现,区应急管理部门的科长何伟斌时常下馆子、洗脚、泡澡,而程某几乎全程陪同。掌握了这条线索以后,区纪委监委领导认为何伟斌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定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在第一次与何伟斌谈话时,他矢口否认,说自己与管理服务对象没有往来,更没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参与娱乐活动。

  为了掌握更确切的证据,我们对何伟斌开始了进一步调查。据何伟斌同事介绍,他以前比较节俭,但有一天他突然赶了时髦,入手了一台最新上市的平板电脑在办公室玩。不舍得花钱的何伟斌怎么突然赶起了时髦?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对该台平板电脑的来源进行了调查,并再次找到程某了解有关情况。谈到平板电脑时,程某有些愤慨,随后他表示何伟斌那台平板电脑是自己“被买单”的。

  “除了平板电脑,他还让你买了别的吗?”我们问。

  “还要求我买了台投影仪。他很喜欢电子产品,但碍于价格高,自己不舍得买。偶尔他出去办事或买东西会把我叫上,让我买单,说这是把我当‘自己人’。”程某答。

  后来我们了解到,两人相识于一次聚会,程某请何伟斌洗了几次脚后便开始称兄道弟。“他喜欢洗脚、泡澡,我俩一起去的时候,我负责来回接送和买单。”程某说,其实对何伟斌已有不满,但因何伟斌负责第三方服务的采购,程某也就屈从了。

  有一次,程某在何伟斌的“帮助”下顺利中标,于是送给他1.5万元现金表示感谢。然而,此后不久,何伟斌的一名同事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理,得知此事后,何伟斌马上把钱退还给程某。但过了几天,何伟斌发现自己“安然无恙”,当程某试探性地把那1.5万元“还给”他时,何伟斌坦然地收下了。

  经查,何伟斌在2011年到2018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洗浴等娱乐活动,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礼品、礼卡、现金及其他财物,涉案总金额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家法律,何伟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何伟斌是个典型的“两面人”。在单位同事眼里,他业务能力突出,曾连续3年荣获区级先进个人;在妻子眼里,他非常节约,从不乱花钱,对工作也认真负责,很少回家吃饭,好不容易早回家,临睡前“单位”一个电话,便出门去处理“紧急事务”了,殊不知所谓“加班”有时是去了娱乐场所。

  “两面人”再劳心费力,也不过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终有黯然收场、沦为笑柄的一天。只有忠诚老实、遵纪守法,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才是行稳致远的正道坦途。办完此案后,我和同事们感触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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