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及光明区委巡察“回头看”完成进驻廉明号
日期: 2022年 09月 1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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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及光明区委巡察“回头看”进驻已完成。本次巡察由龙华区选派1个专项巡察组,对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党委、下村社区党委、李松蓢社区党委,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党委、合水口社区党委、根竹园社区党委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并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组建1个区委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对光明街道党工委及下辖迳口社区党委、碧眼社区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专项巡察组将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情况;履行乡村振兴资金主管监管责任情况;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机制运行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以及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将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了联系信箱和电话。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专项巡察组受理重点是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受理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10月28日,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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