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3年 10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公明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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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8日至10月28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对公明街道上村、下村、李松蓢社区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5月17日,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向公明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坚决扛起问题整改主体责任

  (一)第一时间研究部署。5月17日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反馈会以来,公明街道党工委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一部署问题整改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牵头抓总;6月12日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再次部署社区集体“三资”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排查,发现问题则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未发现则自查同类问题,确保问题全部排查到位”的要求,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工作;6月13日召开专题调度会将社区集体“三资”问题报送内容纳入督办事项,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迅速落实,快速整改。

  (二)出台整改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出台《公明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7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2类问题,细化成64个具体问题,分解至对应社区,并于6月11日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抓细抓实问题整改。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会议常设议题,每周专题研究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逐一听取社区党委书记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三个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专门指导,积极协调税务等部门支持,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二、对照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政策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对集体“三资”工作指导不足的问题

  一是3个社区党委及股份公司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光集体〔2023〕2号)等“三资”管理文件,并每半年开展一次“三资”管理的相关工作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深学深悟,常学常新;二是严格落实《社区党委议事规则》文件,明确社区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审议股份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动态管理;三是组织开展有关“三资”管理工作法规政策培训,有效增强财务规矩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按照《社区党委议事规则》《社区居民委员会议事规则》《社区股份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社区党群联席会议事规则》等议事规则,明确社区党委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审议涉及分红、公开招标租赁项目等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二是坚持常态监督,社区党委督促股份公司制定年度股民分红事项,强化股份公司公开意识,并按照党委会议流程进行审议;三是建立惩罚机制,针对股份合作公司公开招标工作建立惩罚机制,将是否规范落实物业类、服务类、工程类等公开招标项目纳入薪酬考核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未及时建立健全薪酬机制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学习,严格按照财务规章管理制度执行,提高责任意识,关注信息动态,及时更新相关政策,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建立规范薪酬方案,根据《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指导意见》(深光集体〔2022〕13号)与《公明街道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班子薪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社区股份公司经营班子薪酬方案;三是熟悉掌握财务规定,合法合规发放薪酬,后续根据新的薪酬方案进行发放工资和绩效考核。

  (二)监督合力作用发挥不充分,“四个平台”管理存在漏洞方面

  “四个平台”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要求股份公司将物业平方及资产价值录入K3平台、资产监管平台,分配的铺位合同录入该公司的财务监管平台;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财务系统的录入,要求原则上在收到合同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提高对审核合同的规范性、重要性认识,仔细校对涉及日期、地址、业主信息等重要内容,不遗漏一个环节、不放空一项内容,跟进合同审核管理、完善合同信息工作,若存在合同审核不清晰的地方及时向律师请教专业意见;三是强化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日常登记习惯,做到信息登记条条不遗漏;四是下南股份公司已更新相关资产信息;五是上村股份公司已对暂存状态的合同进行审核,审核后合同状态为“审核”状态;下村股份公司通过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更正北环路旁地块登记状态,按实际情况登记。对“暂存状态”的合同进行录入更新;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监管作用,切实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进行针对合同重复录入,合同信息错录、漏录等问题的排查,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提高平台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坚持及时、准确地将资产、合同信息录入监管平台。

  (三)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扎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3个社区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财务人员守规意识,规范对工程项目材料的审批与核查;二是上下联通协作,强化事前管理。严格履行《社区党委议事规则》,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对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类项目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工程项目审核流程;三是严格遵守《公明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及《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光集体〔2023〕2号),完善集体资产交易项目汇报工作机制;四是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责令当事人将资金原路退还,股份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发放至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五是上村社区股份公司已于2023年6月9日对支付法院罚款费用账目进行调整。

  2.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加强股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委员会、财务人员对《公明街道办关于进一步细化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指引》和《公明街道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根据《光明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股份公司立即将相关资产补录入K3平台及资产监管平台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三是定期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加大对“三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力度,下村、李松蓢等股份公司将会议音响设备、消防门、下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等相关资产已纳入固定资产台账;四是对已经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种类、规格、价值等信息,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每笔固定资产都有明确的登记;新增资产时,应当于财务入账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建立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并在财务入账后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五是股份公司计划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始资产清查工作,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等方式,分类建立资产清查台账,进行登记造册,对清查清收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整理,按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加强管理。

  3.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上村社区股份公司已将9台电瓶车移交给上村社区工作站作为固定资产,同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由点及面,理清固定资产账目,努力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二是上村社区股份公司将因账务处理错误的车辆重新录入股份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该车辆继续用于股份公司股民白事及企业巡查;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水平,加强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公车加油台账,准确掌握公车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车辆管理水平,避免出现类似情况;李松蓢社区股份公司已完善备案资料,并递交车辆处置文件报街道办事处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同时,加强对后续资产处置流程把关,结合资产监管平台同步进行资产处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27101679;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公明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gomjdjjjcb@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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