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1年 10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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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多次召开会议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总值班室各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及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0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一)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精神存在差距,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有待进一步提升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思想政治学习。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材料的准备,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情况会议台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到位,今年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5次。二是全面压实学习举措,制度化清单化推进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印发了《2021年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季度至少带头学习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9次,通过局党委会审议“三重一大”议题41项。三是以上率下常态开展学习,确保有质量有成效。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引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思悟践。夯实支部学习日,打造“红色周二”固定学习日,组建“提四力、促双高”主题阅读小组,引导党员干部自学、勤学、好学,逐步完善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灵活学习机制,使党史学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

  2.针对“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治理能力提升年’工作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联合执法,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9日,全区累计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661家次,减少检查次数2691次,多次督促各单位运用好联合执法(巡查)平台,主动跟进运行系统效果,有效减少执法频次,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对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二是严格落实“网上告知”执法(巡查)制度,自2020年9月28日光明区联合执法(巡查)平台短信系统部署以来,目前已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发送短信提醒25778条;三是积极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分别于2020年10月26日和2021年3月18日组织各街道应急办执法(巡查)工作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代表召开文明执法(巡查)政企沟通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代表对优化涉企执法服务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四是落实执法(巡查)廉政和企业违法举报公示机制,畅通基层监督渠道,印发安全生产隐患、廉政投诉举报牌并张贴至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截至目前共在全区1万余家企业张贴举报牌,鼓励社会群众对安全隐患以及执法(巡查)中存在的廉政问题进行举报,进一步提升执法(巡查)服务水平与质量,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3.针对“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地质灾害灾情速报信息员制度方面,已于2021年2月22日印发《光明区地质灾害灾情速报信息员工作制度》,对信息报送时限、信息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总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报送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扫黑除恶工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方案》,建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法规与信访科统筹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党委会上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文件精神;二是线上线下两面发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2021年2月起,线上在六个街道社区微信群发送扫黑除恶动态消息,线下通过各街道应急办的安巡员和消巡员向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工业园和三小场所等发放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资料2万余份;三是强化压力传导,2021年4月召开线索摸排推动会、政企见面会各一场,拓宽线索渠道,紧密排查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危化品生产及经营等领域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4.针对“未依规公开应急信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2月1日在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室内、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责任人相关信息,于2021年2月4日在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光明区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并将相关救援队伍人员信息更新完善。

  5.针对“攻坚克难精神有待强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开展赴东江纵队纪念馆追寻红色足迹、党建引领・廉政护航等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印发《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实施细则》,对值班调休进行规定,保障干部队伍劳逸结合;坚持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比如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系列活动,鼓励全局党员干部善于作为、奋发有为。二是强化实践磨炼,在急难险重岗位锻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在急难险重岗位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在2021年2月份对2名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急难险重岗位干部进行提拔重用。三是奋力攻坚克难,筑牢生产安全防线。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和攻坚克难精神,依职责做好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分级管理,推进综合治理,紧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突出抓好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医药、化工企业专项整治,2021年1月至9月,共组织各街道应急办出动检查人员26991人次,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危化品的工贸企业、化工医药企业等11225家次,共排查隐患28007项,已完成整改隐患26355项。

  (二)党建主体责任有待强化,组织人事制度执行存在偏差

  1.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结合我局党支部实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印发《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党支部2021年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三会一课”22次。严肃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落实,于3月17日召开应急管理局组织生活会,3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创新动作。加强阵地建设,强化硬件设施,以红色为主题进行了氛围布置,增设了一批书架和书桌,更新了300本书籍,建成了红色书吧,有效推动党员干部学史力行。逐步推进打造“红色周二”,在相对固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组织生活,推动组织生活高质量开展。三是专人专责保障组织生活。党务专人负责,2021年至今,共22次“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均严格按要求进行记录。

  2.针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已于2月8日按程序召开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于3月26日召开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整改工作,逐条梳理征求意见,制定2020年度民主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26条。

  3.针对“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条例确保程序规范。相关入党材料均已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二是常态开展摸排实行党员全纳管。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梳理出组织关系未在局里的党员,目前该类党员均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生活。三是夯实党员活动阵地。截至目前,已设置活动室、图书室、作训室等基础设施,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制定党员教育计划,抓实抓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培育党建创新项目。在“党建+社区”“党建+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基层党建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4.针对“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考察谈话方面,相关人员材料已按要求进行更正,《干部政治标准“负面清单评议表”》相关问题经深入了解核实,不存在影响选拔任用的情况。2021年至今,共提拔重用科级干部2名,皆严格按规定进行考察谈话;二是全程纪实材料方面,完善有关人员纪实材料,2021年整理留存考察材料、职务任免备案请示等全程纪实材料共2份。三是执行人事回避制度方面,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防权力滥用,保证组织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

  5.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印发《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办法》,并按规定做好所有相关人员的出国(境)证照登记管理;二是请休假审批、把关及离深报告制度方面,2月23日党委书记对执行请(休)假和离深报告制度不严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印发《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实施细则》,规范请(休)假及离深审批程序;三是干部人事档案追补方面,积极协调并跟踪材料形成单位补齐,目前相关档案或情况说明均经干部本人签名后归入人事档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足

  1.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关键时间节点常提醒,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日前,召开会议传达纪委监委廉政提醒函,提醒党员干部恪守底线、不越红线;三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定期进行廉政宣讲,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党建引领,廉政护航”廉政教育专题宣讲会,特别邀请了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的老师进行专题宣讲,夯实党员干部廉政根基。同时注重线上教育,第一时间转发“廉明号”相关推送至党员群,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2.针对“落实廉勤风险点排查‘灭租’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自接到有关通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整个行动的督导检查、协调保障,多次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针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专题研究,确保排查“灭租”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教育,强化思想认识,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再教育,为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专题授课,消除麻痹思想;三是扎实推进,做实做细风险点排查,严格按照“灭租”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新一轮灭租行动,通过对全局11个内设部门(含总值班室)的周密排查,共排查出全局性风险点36个,相应防控措施41条,内设部门风险点51个,相应防控措施64条,印发各类制度7项。

  3.针对“谈话提醒质量较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定期开展“精准式”谈话提醒,把谈话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警钟敲在耳旁,形成“咬耳扯袖”的常态化工作体系,截至2021年9月30日,班子成员累计对全局在岗工作人员开展谈话117人次,实现了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主要负责人与分管局领导谈话全覆盖,分管局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全覆盖,所有谈话记录包括谈话内容、签名、时间等完整清晰。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将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继续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整改全面落实。

  (二)深化后续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不懈地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久久为功。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

  (三)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应急管理工作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更好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通过这次政治巡察,局党委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强,更好担负使命,更好履职尽责。接下来,应急管理局党委将始终坚持“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统筹好结合好,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务实重行、奋发有为,自觉把巡察结果与“高质量高颜值”世界一流科学城要求相结合,与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把巡察成效转化为应急管理工作助推器,为全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贡献应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55-23242834;邮政邮箱:深圳市光明区商会大厦425室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yjglj@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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