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1年 10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分享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开展巡察,2021年1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一)整体完成情况

  区教育局党组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自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区教育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各科室巡察整改汇报。区教育局各科室按照党组会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就事论改、短期见效、长期有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一一对照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扎实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区教育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从点到面整改问题,已经全部完成三大方面所需整改问题。通过整改巡察发现问题,区教育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树牢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底线。

  (二)组织落实情况

  2021年1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年度民主生活会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各项整改工作分工。2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科室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当作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培训。2月10日,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负责同志向区委第一巡察组当面汇报《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经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同意,区教育局党组于3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严肃查摆,认真落实问题整改。4月6日,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负责同志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汇报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4月7日,区分管领导检查区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

  (三)责任压实情况

  3月5日,召开区教育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各科室及教科院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汇报,检查各科室及教科院整改成效,全面分析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区教育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3月12日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重点事项。3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再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汇报,要求抓紧时间推进整改工作,做到一一整改,明确由局党办牵头,各相关责任科室逐项对照抓紧整改,确保严格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整改具体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仍需提升方面

  1.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系统学习讲话精神,制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工作方案》。3月24日,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会议和区教育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光明区教育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工作。二是配齐配强思政教研员,面向全市选拔优秀教研员统筹指导思政业务工作,并于2021年2月25日、3月10日连续召开全区思政学科工作会议,多次到学校对思政教学进行视导,着力提升思政课质量。三是推进思政课程改革,印发《光明区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实施方案》《光明区“100堂思政精品示范课”评选方案》。区委教育工委班子认真落实到学校上思政课制度,带头到区高级中学、光明中学、区实验学校、李松蓢学校、区第二中学等多所学校讲授思政课,并组织开展光明区初三道德与法治学科同课异构活动。征集各学校优质思政课程1000余节,开设《听党话,跟党走》《在抗疫中成长》等重实效、有特色、受欢迎的品牌校本课程,并从区级层面打造100堂思政精品示范课,建设全区思政课教学资源库。其中,光明区第二中学刘娟老师、光明区实验学校张夏乐老师讲授的课程获评广东省优质思政课程,光明区获评2项省优质思政课程,获评课程总数排名全市第一。

  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部署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会议和区教育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光明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方案》《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开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3月19日,邀请专家对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局机关全体党员以及光明区教育系统各党组织书记等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强化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月23日、3月19日先后召开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强调要加强管党治党,要求区教育系统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教育发展工作,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现党建与教育业务双融双促,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推行“支部建在年级”模式,把战斗堡垒推向年级前沿阵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成立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实现公办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3月10日,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会议,集中部署“支部建在年级”和“向公办幼儿园联合党支部派驻专职书记”工作,出台《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党组织书记选派任用方案》,推广派驻书记模式,100%向公办园联合党支部派驻专职书记,全面加强公办园党建工作。三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印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增强学习实效,提高思想认识和党建业务水平。四是完善区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规范召开党组会,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安全高质高效完成,夯实党建引领基础。五是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要求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会务组根据实际及时更新会务安排。

  4.针对“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位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光明区公办义务教育和幼儿园学位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至2025年,将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4.94万个、幼儿园学位0.8万个,同时增加1.14万个普通高中学位,累计新增学位6.88万个。二是完善教育链条,推进特殊教育工作,确定特殊教育学校选址,占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办学规模约18个班,在特殊教育学校永久校区建设完成前,以租赁形式建设过渡校区。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将职业学校建设列入“学有优教”三年行动方案。光明区职普综合高中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立项。三是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成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执法工作小组,印发《光明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工作方案》《光明区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光明区教育局关于教育引导学生不到非法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参加培训、托管的通知》,联合市监、街道等部门,开展“双减”工作联合规范执法。

  (二)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防线不稳固方面

  1.针对“学前教育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学前教育科,专门管理学前教育事务,同时,面向全市选调优秀干部,增强学前教育工作管理力量。二是强化学前教育工作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人员招聘、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排查学前教育岗位相关廉勤风险点。常态化开展审计监督,以问题为导向,每季度全覆盖审计一次学前教育相关资金,督促整改落实。

  2.针对“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新招聘教师的前置审核,在其入职前,对拟招聘教师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光明区民办学校聘用人员信息备案工作实施细则》,备案新聘教师相关证书。二是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督导,印发《光明区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组组建办法(试行)》,对建立光明区幼儿园评估督学专家库、成立光明区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评估组相关办法、回避原则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组组建机制,已实现学前教育督学专职化。三是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光明区教育局关于报送民办中小学规范办学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各校负责人专题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精神,树立凡收费必审批备案的观念。根据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目标责任书。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针对“教育附加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附加费管理规定使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审计。3月11日,组织各科室采购业务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各科室财务业务负责人培训,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光明区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手册》,提高相关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规范各项采购业务行为,规范各项资金使用流程。

  (三)“一岗双责”履职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抓早抓小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并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注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一进行提醒谈话,充分发挥提醒谈话教育作用。2021年已开展提醒谈话11人次,就廉洁纪律、考核情况、请假程序、党建工作等方面及时予以提醒。二是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廉勤风险排查,逐条审查各科室风险点,排查出风险点69个,建立防控措施70条,制定完善制度39项,全面提升风险点排查实效。推动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常态化进行廉勤体检。

  2.针对“纪检干部配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配备区委教育工委纪检委员及纪检专干,区委已正式任命区委教育纪工委书记。

  3.针对“干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光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办法》规定,结合光明区教育系统实际,修订印发《光明区教育系统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教育系统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月25日,组织相关责任人学习人事任免有关程序业务,进一步学习区委组织部有关公务员、职员提拔重用、平级交流、区外调入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强调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开展干部考察、档案审核工作,规范严谨表述选拔任用资格,规范执行公示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研究人事工作,从严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领导把关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问题意识,深入排查风险

  继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严肃态度,加强廉勤风险研判和警戒,不断严肃反思常规工作,深入落实廉勤风险点排查。

  (二)用好巡察抓手,建全长效机制

  持续梳理、修订、完善制度,运用巡察整改抓手,严格贯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原则,抓好制度落实,加大内部纪律监督力度,严格履行纪检委员职责。

  (三)总结整改经验,运用整改成果

  提炼巡察整改工作经验,组织全员反思、分组反思、个人反思,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与工作质量紧密结合。强化全局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巡察整改工作作风,时刻警醒细节疏漏。用巡察整改的优良作风,引领全体教育工作者高质量发展光明教育事业,高颜值打造深圳北部教育高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服务平台4楼区教育局办公处;联系电话:0755-88212155;政务邮箱:jyjdwz@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党组

  2021年10月15日

  • 转载来源:
  • 转载时间:2024-05-10
  • 转载地址: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