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纪委监委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1年 10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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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光明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光明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抓好统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财政局党组以严肃的态度、扎实的作风,积极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2021年3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又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逐项检视自身问题,剖析问题根源。

  二是压实责任,制定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整改方案,细化各项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具体执行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截至目前,梳理的三个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区财政局党组先后制定或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真正把整改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流程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履职能力有所欠缺的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交流探讨,结合实际工作谈体会、作交流,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相促进。二是加强日常学习教育,严格按照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党员学习教育形式,积极探索党建共建模式。多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如集体研讨,组织党员参加“老兵讲故事”活动、观看党史微课视频、组织开展党史党课、举行党史知识竞赛等。

  2.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智慧财政”系统在我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及时上线项目库管理模块和政府采购模块。两个模块分别于2020年10月、2021年1月正式上线。针对“智慧财政”系统,积极开展系统操作培训,项目库操作培训900余人次,政府采购操作培训共9场次,达515人次,并开展卫生系统专场培训和教育系统专场培训。二是明确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架构和管理模式,建立“1+N”的引导基金制度体系。及时印发《光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改革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制定《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光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明确对引导基金及子基金开展绩效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基金存续、计提管理费的重要依据。

  3.针对“履职能力有所欠缺”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制度建设到位。修订完善并印发《深圳市光明区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通过组织学习并在内部宣传栏上粘贴加强执行力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执行力,端正思想认识、强化效率意识。同时加强督办,提高执行力建设,建立四级督办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及时更新督办事项最新进展,通过表格化、节点化、责任化管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解决各项问题,切实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部署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织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牢。二是按要求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二)针对“作风建设不到位,资金管理与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

  1.针对“课题成果应用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加大调研力度,印发《光明区财政局关于报送2018-2020年度课题成果运用情况的通知》,组织各预算单位、市驻区单位对2018-2020年度课题项目结果运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及时印发《光明区课题成果管理和运用规范指引》,加强课题成果应用监管,积极督促单位反馈绩效自评报告以及课题结果运用文件。

  2.针对“采购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采购制度及审批流程,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举办3场采购培训,普及采购管理知识。二是完善验收流程,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完善验收流程,明确验收方式和验收人员。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合同备案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对签订合同的流程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同时联合财务报账程序,坚持先备案后付款的原则,实现双重把关。

  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

  一是细化预算绩效考核内容的操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和相关规范,构建“1+5”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框架(1个管理办法,5个实施细则),提前谋划、责任到人,督促考核任务落实。经过整改,我区在全市预算绩效考核的排名较上一年度进步三个名次。二是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力量,培养一支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成立财政绩效评价中心,扩充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机构保障。同时,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环节,适当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智力资源和研究能力,以及在独立性、专业性方面的独特优势。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全区报账业务,积极开展专项培训。经过整改,2020年全区退单率较2018年、2019年有所下降,退单情况明显改善。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的报账质量,修订我区《财政业务办理指南·报账实务》并制作《报账常用经济分类业务指引图》发放给各预算单位,后续将常态化开展报账培训。针对局内保密和信息安全问题,制定《光明区财政局信息安全工作方案》,规范信息安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开展信息安全和保密知识培训4次,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同时,各科室(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安全自查与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针对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统筹监管问题,在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中,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真实可靠,逐一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至单位修改完善。根据上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在布置2020年绩效自评工作时明确要求,不得将属于本单位履职事项转嫁给第三方或将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实施,并要求强化自评质量把控。此外,先后开展3次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培训约1300人次,着力推动全区绩效自评质量提高。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报销程序,明确报销所需材料。为防止审单疲劳,出现单据纰漏,设置两级财务初、复审岗位,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二是加强局内报账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制定《光明区财政局报账指引》,开展全局性的报账培训,规范局内的报账程序,严格把关报账材料质量。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固定资产系统中错误的资产信息。局办公室设固定资产管理专员,各科室(中心)指定专人担任固定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同时为便于局固定资产及时验收和入账,固定资产验收人调整为固定资产管理员,实现“验收即入库”,确保“应入尽入”。

  (三)针对“组织建设不扎实,队伍管理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组织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利用集体学习、自主学习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执行“三重一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制定《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二是落实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等契机,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组织建设。三是规范会议记录书写,严格按要求明确会议的记录人,实施专人专记,确保记录全面真实准确。

  2.针对“岗位风险点排查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把廉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周密部署,不避重就轻、不以各种理由和客观原因回避问题。二是精准排查风险点。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于2021年3月重新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发现全局性风险点19条。三是制定防控措施。及时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风险防控措施,共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6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9项。

  3.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梳理人事工作规范,形成人事工作易错易漏清单,囊括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五方面问题,人事有关工作人员对清单进行探讨学习,避免日常工作中出现错误。建立文件印发多人审核机制,严格把关,规范印发全流程。

  4.针对“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缺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档案相关文件学习,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增强全体干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认识。二是严格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时梳理干部缺失的档案材料,收集干部缺失的档案材料,提交组织审核认定,严把“质量关”“准确关”“认定关”。三是按要求开展有关同志“三龄两历”信息认定的工作。

  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一是加快人才聘用,充实人才队伍。成立区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并按要求配备相应岗位的干部,启动新一轮干部配备工作。同时,按照最新人员编制情况,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落位。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各科室人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各类活动,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增强团队凝聚力。三是科室(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局考核制度的基础上按岗位进一步细化对专干的考核内容,提升专干工作质量。

  三、强化执行力度,着力巩固整改成果

  我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这些成效主要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全体干部职工要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巡察整改,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四个意识”,切切实实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强化建章立制,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增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把巡察整改贯穿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过程中,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的动力,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助力光明区加快打造竞争力影响卓著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5楼;联系电话:0755-88210113;邮政邮箱: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5楼光明区财政局;电子邮箱:czj@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党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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