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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预算

日期:2016年 03月 1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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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为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加挂“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主要职能包括:负责承担新区管委会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代表新区管委会签订并履行有关协议与合同;负责组织管理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移交;负责咨询单位(工可、环评、水保、地质灾害、森林保护等)、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设计单位(测绘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的招标及委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审查、审批、立项工作;负责协调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用地手续;负责组织编制环评、水保、地质灾害、林地使用等专项评估报告,办理建设、消防、环保、水务、农林等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工程测绘、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图审查等的编制和报审工作;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系统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61人,实有人数56人,无离退休人员。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1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将继续抓好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速推动断头路畅通工程建设,倾力打造政府精品工程,扎实创建平安工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管理体制建设,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能,拓宽思路,求实创新,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的十六字精神指导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政府工程建设。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部门预算收入3579万元,比2015年增加1859万元,增长10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579万元。

  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部门预算支出3579万元,比2015年增加1859万元,增长108%。其中:人员支出1179万元、公用支出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1962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购房补贴、党员活动教育经费纳入部门预算;2.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的部署,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副处级)于2015年10月并入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人员编制、机构编制均有所增加,相应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中新增“工程建设前期经费”项目;3.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的部署,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将于2016年4月搬离现在的办公场所,后勤管理经费中新增办公楼租赁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也将有所增加。同时,新增“新办公楼启用专项经费”项目,用于列支启用新办公楼所需支出; 4.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光明新区下属的两个办事处工程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全部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实施建设,各项目从初步设计开始的前期工作,以及除城管部门负责的绿化外,其他工程项目均移交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实施。 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建设任务艰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工作经费开支也相应增大。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部门预算357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79万元、公用支出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1962万元。

  (一)人员支出117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5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交通费、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教育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项目支出1962万元,具体包括:

  1.后勤管理业务737万元,主要用于食堂支出、物业管理支出、水电费支出、办公楼租赁费、日常的维修维护等支出以及新办公楼启用相关支出。

  2.工程管理业务1135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及工程管理服务的支出。

  3.其他业务32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经费,用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

  4.机动经费58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零星支出和临时性开支,减少预算调整。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2016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304万元。其中,货物类304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光明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现有公务车辆1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用于公务活动。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表1收支预算总表.pdf

表2收入预算表.pdf

表3支出预算表.pdf

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表6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表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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