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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打传办关于无传销街道认定的公示

日期:2016年 05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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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新区打传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创建“无传销街道”认定工作。经认定,以下办事处符合创建“无传销街道”的相关标准,被认定为无传销街道:

  1、光明办事处;

  2、公明办事处。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光明新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8211003,邮编:518106,地址: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望盛路6号。

光明新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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