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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年 10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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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2019年,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统一框架下,《光明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光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分别设置了支持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条款,三年来通过上述政策条款累计资助200多个项目,资助金额达4000多万元。2022年9月,我区修订了《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2〕9号),明确经发资金下设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分项资金。2023年9月,我区出台《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大对质量标准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文件精神,《若干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市级政策文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1〕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3号)等市级政策文件,同时横向对比各区政策设置情况。

  三、目标任务

  紧扣《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服务将光明区打造为原始创新策源地、科研经济先行地、创新人才集聚地的建设目标,聚焦光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引领、知识产权驱动。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立足光明实际,从“支持培育卓越质量,打造光明质量品牌”、“支持强化标准引领,以高标准促进高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厚植知识产权发展沃土”、“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共24条具体措施。

  (一)支持追求卓越理念,培育光明质量标杆。共2条措施,分别从树立光明质量标杆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资助政策,旨在推动我区主体锚定高效益、高效率、高品质,实施国际化视野下的质量战略,实现高效率运营、高绩效发展,打造光明质量品牌。

  (二)支持强化标准引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共6条措施,分别从重大标准化活动、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深圳标准认证、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化服务机构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资助政策,旨在鼓励我区主体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通过高标准打造高质量,通过高质量实现高效益,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厚植知识产权发展沃土。共6条措施,分别从专利奖配套奖励、版权商标配套奖励、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单位培育、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高价值专利项目配套资助等方面,提出了资助措施,旨在激励我区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四)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共5条措施,分别从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导航项目、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方面,提出了资助措施,旨在提高我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畅通知识产权运用渠道,增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风险防控。

  (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环境。共5条措施,分别从承办国际国内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培育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资助政策,旨在营造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提高创新主体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优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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