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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启动电动自行车违法未处理“上门”行动

日期:2021年 03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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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新湖街道交安办联合楼村社区、圳美社区、新羌社区以及光明交警中队利用周末时间开展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未处理“上门”行动,通过上门督导的方式逐个督导电动自行车车主及时处理违法记录。

  “我年纪比较大了,也不怎么识字,直到你们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我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了。但我实在不懂怎么处理。”在电话提醒时,65岁的黎大爷向工作人员求助道。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为黎大爷提供了“上门”服务,现场协助黎大爷处理违章3宗,并仔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醒黎大爷做到遵规出行、平安出行。

  电动自行车违法、提示、缴款,是电动自行车备案工作完成之后进入目前常态化管理的一个环节。目前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模式进行管理,在执法上分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同时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缴纳流程不熟悉的市民将予以指导和适当的提示。电动自行车违法可通过关注“深圳交警”或“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处理,或前往距离较近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执法地进行现场处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骑乘人员在考驾照、征信方面将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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