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政务网络智能运维管控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一、服务范围 (一)项目建设期间,在开工、设备到货、调试、测试、验收、审计等阶段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二)根据项目建设合同控制项目的进度、质量及投资。 (三)指导用户对项目建设、变更、初验、终验、审计等流程进行规范、系统的管理,确保项目文档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四)定时召开项目例会,发送项目周报、月报,对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建议等。 (五)项目周期内存在问题积极响应并进行跟踪反馈。 二、服务要求 在项目实施和决算审计期间,若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其他疑问,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三、人员要求 (一)需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驻光明区现场开展光明区政务网络智能运维管控系统项目监理工作。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电子、通信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软考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中级)证书,有较好的项目监理和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拟派驻监理工程师团队须不少于2人,具有电子、通信或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软考信息系统监理师。 (三)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拟派驻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场监理工程师,如需更换,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获得采购人同意。 四、成果要求 在项目终验后,提交项目监理总结报告(最终版纸质件)不少于六份、电子档(刻录光盘)不少于两份。 五、商务要求 (一)项目监理费控制在48.42万元以内。 (二)费用支付节点为:完成50%合同建设内容后支付50%监理费;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30%监理费;项目完成决算审核后支付20%监理费。 |
项目预算金额:484200元(大写:肆拾捌万肆仟贰佰元整)。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二、投标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技术力量、同类项业绩等证明材料; (三)拟派驻场人员资质、学历、经验等证明材料; (四)对现状和需求的理解,初步工作方案及策划; (五)企业诚信材料(诚信承诺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投标方式 投标材料须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88210045 注:接收联系人仅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如需咨询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黄工88211953。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2月21日 18:00。采用邮寄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953
公告日期: 2022 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