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安监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计划
日期: 2017 年03 月20 日    信息来源:

市安委办:

  2016年光明新区安监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市、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12.20”滑坡事故、“4.29”粉尘爆炸事故的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制化、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为目标,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压实责任,细化到人,重点排查整治粉尘涉爆、洁净车间、涉氨制冷、危化品企业及国有未出让土地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成效,为新区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

  1.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借鉴广州市经验,新区安委办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地召开8次会议征求新区党政部门与办事处及驻新区各单位意见,并分别与新区各党政部门座谈研究,制定了《光明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进一步修订了《光明新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规定》,细化了各党政一把手及分管行业、业务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新区党政部门与办事处及驻新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牵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光明新区每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碰头会专门安排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016年新区召开党工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共计7次。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大会,由新区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座谈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对各职能部门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通报。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点评会,对当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点评,随机抽查、提问,对落实推进不力的部门负责人,公开点名批评,主要领导在会上作检讨,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每季度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需安委会在新区层面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推动解决重大问题。2016年,专门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9次。

  3、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四个到位”。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执法检查等专项活动,督促新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四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增强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4、突出“大安全”理念,统筹协调和综合监管职责。为增强“大安全”意识,新区安委办统筹协调并督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对今年新区开展的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二十项专项整治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了督导检查。强化对办事处消安委、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工伤联席会议、职业病防治管理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每年对各部门、各办事处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在干部提拔任命、评先评优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督促各有关机构依据职责要求,认真开展各专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二)建立防控机制,督导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隐患消除

  1.率先部署“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光明新区把10月底至2017年1月底作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制定了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重点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粉尘、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应急处置,新区各部门、办事处根据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11月4日,光明新区召开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部署会议及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二十项专项整治工作会,以及11月22日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深入开展。11月27日在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光明新区再次细化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办事处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并把文件传达到各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下大气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华楠书记的指示,由新区安委办牵头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各单位按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行政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移交公安行政拘留、刑事立案等量化工作内容,进行排名考核,压实责任、细化到人,并联合纪检监察、新区督查室对各单位隐患治理台账进行督查。截至12月31日,隐患整改70097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19199处,隐患采取的停产停业整顿、查封、取缔或移交公安司法处理(处)3151处。

  3.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安全和安全生产20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抓制度,严管理。新区安委办对20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项目化管理,形成制度,落实整治行动责任,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每半个月要报送一次整治数据,由我办汇总数据后,向市安委办报送20项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抓落实,严督查。根据20项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内容,我办制定了20项督导时间表,倒排时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三是抓重点,严执法。我办全力做好督办协调作用,于7月中旬发督办函个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整治。自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133697人次,检查单位39839家/处,排查隐患75707项,整改隐患69848项,立案查处883起,关闭取缔596家,处理违法人员121人。

  4.强力推进违法建筑清拆行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拆除荣健农批市场违法建筑(6.27万平方米)、金源宝工业园(3.5万平方米)、玉律信兴鸡场违法乱搭建(3.5万平方米)、鑫博盛润景工业园(3.4万平方米)、玉律民爆仓库(0.08万平方米)等典型违法建筑,消除了一大批重大安全隐患。截至12月26日,新区执法拆除及各种手段消化各类违法建筑面积达181.2万平方米(今年市下达计划101.4万平米),完成率全市排名第一,其中执法拆除城市违法建筑135.9万平方米;土地整备拆除各类历史遗留建筑42.9万平方米;城市更新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4万平方米。开展违法建筑安全纳管工作,安排2.46亿元违建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资金,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面的专业排查整治工作。

  5.持续深入开展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乱搭建生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新区领导高度重视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乱搭建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新区纪工委书记亲自挂帅、亲自检查、亲自督办。二是加大对侵占国有土地的违法乱搭建业主的行政处罚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各部门齐心协力,对此次清拆行动工作的全力配合,各社区落实了主体责任,能够穷尽办法、痛下决心,舍弃短期利益。四是建立按台账照片逐一检查验收的长效制度。建立了“一社区一台账、一图斑一表格一个号码”三张照片的清晰台账,使每一个图斑的清拆整改都不能轻易敷衍,彻底清拆整治才能销号存档。截止目前,新区国有未出让土地共有违法图斑总数468处,已完成清拆整治违法乱搭建256处,合计总面积55.9万平方米。

  6.全力开展公明汽车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公明汽车站安全隐患是国务院安委会督办事项,省、市、新区领导高度重视,市领导张虎常务副市长、市安监局张勇局长分别于8月20日和6月26日率队到基坑进行检查,并提出了整治要求。自6月4日开始,新区安委办负责公明汽车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分别向市安委办书面报告2次、书面请示1次,发督办函有关单位3次,召开专门协调会议2次,现场组织检查4次。现基坑回填工作如期进行中,预计2017年3月底完成工程,填土约6万方,彻底消除隐患。

  7.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新区安委办探索研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持关口前移,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强化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以铁腕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时印发了《光明新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逐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法制化

  2016年,我局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控制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较好的完成2016年执法工作计划。截至12月底,新区安监局共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81家,共计3617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7546项,已完成整改4761项。2016年,共下发各类安全生产执法文书2534份。实施行政处罚96次,经济处罚63次,罚款3245万元(含事故罚款)。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

  1、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是新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部位,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燃气管道、废品收购站、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八项重点行业领域,对安全隐患坚决整改查处,不整改达标坚决不放过。二是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快查、快处、快移交”的执法模式。三是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深圳商报、深圳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合作,设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台,截止目前共曝光50家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另外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通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企业、被取缔的企业,向市安委会报送 3批12 家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电气等行业领域。

  2、组织重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格追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突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教育、防护用品配备等重点,集中开展重点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依法从严处理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3、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一是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我局统一更新并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多种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二是完善了新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流程,编写并印发了《光明新区行政执法规范和标准》,指导执法中队执法工作,全面提升了新区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4、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一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累计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案件17起,共罚款45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人。二是落实一般事故调查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检察院、纪委、公安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查处效率,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5、强化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一是加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光明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方案》,新区组织相关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大型建筑企业等重点企业按有关规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评审工作,2016年已经注册备案企业数达到170家。二是组织危化品企业应急处置演练。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民生实事应急演练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6〕75号)要求,我局已选取新区3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6月23日,在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举行了2016年光明新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

  6、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考核。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光明新区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考核机制。二是坚持落实以“企业自查、基层巡查、举报核查、执法监察、重点督查”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明确企业和政府职责,完善排查、整改和销号制度。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宣传。今年新区安监部门针对系统纳管理企业共举行了18场百人以上的现场使用培训,培训企业超过4000家次。截至目前,光明新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已纳管企业超过11280家。四是加大安全隐患举报和奖励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光明新区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办法》,提高了奖励额度,对于粉尘、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加大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奖励10000元,打了一场安全生产的人民战争,让全民参与到了安全生产中去。同时,加大12350、88211927公共安全隐患与事故举报热线的宣传力度,公众关注自身财产和生命安全,积极引导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7.积极参与“12.20”抢险救援。滑坡灾害发生后,根据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安排成立了危化品现场处置组,光明新区安监局即刻组织办事处安监办启动对受灾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排查,同时按照现场指挥部的部署,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导小组,抽调新区安监局和办事处安监办30人,聘请5名危化专家,联系2家危化品专业处置公司派出8名专业处置人员和3辆运输车,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随时处理受灾现场挖掘出的危化品,随时处理灾害现场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防范发生次生灾害。截止1月18日中午12时,共处置各类罐体597个(含空瓶)(其中煤气罐185个,其余各类气体罐体338个,废碱水54桶,有机溶剂18桶,危险品编织袋1桶,化学品空桶1个)。

  (三)聚焦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1、粉尘涉爆企业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专项整治。“4.29”事故发生后,新区安监局迅速部署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对粉尘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第一阶段对586家企业全部先予查封,聘请省安监局技术中心专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对粉尘进行了可燃性鉴定。第二阶段为杜绝“野蛮整治、粗暴整治、一停了之”情况发生,新区安监、环保、公安、办事处分为五个工作组,对第一阶段中查封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对符合新区产业政策的钟表、模具、内衣、家私、饲料等类型企业,指导企业安全整治。第三阶段针对部分企业暂停粉尘涉爆工艺而又不拆除粉尘设备的,新区安监局对查封的280家企业逐一进行执法检查,拒不自行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清拆。截止目前,新区共排查整治粉尘涉爆企业586家,其中,已搬迁取缔494家(已搬迁211家,已拆工艺283家),查封停产整顿64家,正在整改12家,已整改合格、解封企业16家。

  2、危险化学品和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一是100%完成了全区27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出具了安全评价报告结论。在此基础上,聘请省安监局技术中心,开展安全条件复核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累计完成对新区20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预计年底完成50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急演练。三是根据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督促企业填报光明新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监督督促企业定期对危化品储存、使用信息和隐患自查自改信息进行填报和更新。完成了对新区所有企业的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填报的培训工作。四是对大规模使用危化品的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120家,立案19宗(其中停业整顿5家、取缔6家,处罚63.3万)。五是按“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黑油点”。截至10月底,新区安监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已查处、取缔、捣毁了16个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窝点及“黑油点”,查获油桶740个,油罐若干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包括稀释剂、工业酒精、甲醇缩醛、二氯甲烷、白电油等合计约92.22余吨;汽油、柴油天拿水、二甲苯等合计约20890升;合计清拆违法建筑面积约为7560平方米;查扣套牌油罐车1辆、槽罐三个,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罚款、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六是部署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新区各职能部门、各办事处共出动检查人数共5770人次,检查场所共2886家/处,其中涉及环保油场所784家/处,自行整改完毕241家/处,采取强制措施543家/处,查获“环保油”共60余吨,查封5家企业,罚款一宗3万元。对于在光明新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一律采取‘关、停、清、拆’等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四)多层次开展宣传培训,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1、构建多层次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组、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宣传平台,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在《深圳商报》、《宝安日报》、《深圳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了安全生产月、城市公共安全整治等宣传专栏,刊登了3期安全生产违法曝光台;通过“安全光明”微信公众号推送了39期信息,共216条信息,公众号现有粉丝8168人;以安全生产网格为基础,组建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微信群组;制作了28个安全生产宣传栏,安装到辖区人员密集区域。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新区改变以往单纯派发资料、文艺表演的形式,创新地以“安全趣味体验”的形式开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和6场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系列活动,运用声、光、电、触摸、9D等技术,将交通、特种设备、危化、家居、消防、施工6大类安全知识点,以互动体验、科学实验、游乐等方式呈现给民众,共吸引约19000名市民参与。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服务。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送教上门”服务,为7000家企业提供以“五个一”内容为核心的送教上门服务;对7500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结合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池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活动,合计培训约1200人。

  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培训教育,强化社区安全员入职培训考核。结合社区政企分开改革,与省安监局安全技术中心合作,组织开展了2期原社区安全巡查员转任社区安全员的入职培训考核和1期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入职考核。其中:原社区安全巡查员转任社区安全员232名,面向社区招聘社区安全员136名。制作了社区安全员入职培训视频光盘和考核题库。强化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编制了《光明新区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和标准》、采购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训系列教材》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学习;结合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粉尘、有限空间、特殊作业、应急救援、执法等专项培训。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新区基层安巡人员基本由社区本地人来兼职,存在着人员素质低、专业技能差、执行力度弱,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等诸多问题。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培训制度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一些干部不敢担责,不愿深入了解自己分管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巡查流于形式,安全监管上存在执法不严、处理不力的问题,有的干部还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甚至腐败行为。

  (三)信息化程度不高,安全实时监控存在空缺。虽然市、区均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停留在企业的基本情况录入和自查自报阶段,全市近44万家企业,目前录入8万家,但是在市里是注重企业的全面录入,区、基层单位注重的是重点企业的监管,危险化学品监控方面,尤其是危险品仓储的实时监控、浓度的实时监测方面还是存在空缺,还需进一步提升新区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监控、预警防控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监控措施,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推动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实现“法治化、标准化、网格化、信息化”

  按照华楠书记、邝兵主任、王浩副书记的指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法、顶格处理,对典型反面执法案例进行宣传警示教育,提升执法威慑力,促使经营者逐步形成守法经营的氛围;建立安全监管的标准体系,明确安全巡查什么、督查检查什么的具体标准和工作内容,规范安全监管;推行网格化管理,定岗定人定责任,实现巡办分离;同时通过信息化,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责任的落实和问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入推进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1+20”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城市安全和安全生产20项专项整治行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和安全生产20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年初确定的实施方案,建立新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制定“作战图”,挂图作战,切实打牢城市安全基础,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事要到人,人要限时、时要结账、帐要挂钩”。

  (三)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每季度在媒体上公布1次;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将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与税收、上市、投融资、招投标、进出口、出入境、政府采购、土地出让、资质审核等挂钩,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并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依据。二是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率挂钩制度,根据风险程度、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处罚记录、事故记录等情况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化工及危化品、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三是强化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格追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于情节严重的当事人予以拘留、对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四是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死亡一人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四)继续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是深入开展工伤预防知识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工伤预防知识“送教上门”活动、工伤预防知识线上宣传、工伤预防知识宣传“大篷车”、 工伤预防知识宣传短片、微电影等对工伤预防知识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作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并通过led宣传车、电视台、电影院、大型户外led屏等渠道进行巡播,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三是强化新媒体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效率,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公众号的运营,进一步完善功能,通过提高公众号影响力来提高宣传效果。四是大力倡导和发展安全文化,弘扬先进的安全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让“安全生产”成为全民自觉行为。

  (五)分门别类,分层次开展专项整治

  在2016年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门别类、分层次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必以实干求实效,“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安全一片”,要走出事故—吸取教训大整治—再发生事故的怪圈,整治中对想不到、认不清的隐患提前预判,如新区是违建大户,基坑隐患问题是一个新问题,城中村晚上停车影响消防救援,地面塌陷等新问题,各行业部门都要提前研究。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强化末梢管理

  一是进一步理顺新区、办事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二是推进新区、办事处执法标准化建设。队伍匾牌名称统一,队伍管理制度统一,执法装备服装统一,执法检查标准统一,执法办案流程统一,执法文书填写统一,执法案卷归档统一,执法礼仪和用语统一。三是进一步推进巡查、执法网格化,在新区1726个基础网格的基础上,建立184个安全生产专业网格,将368名巡查员分配到184个安全生产专业网格中去。“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能、定检查内容、定责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巡查和执法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七)以安全整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以安全促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综合运用安监、消防、环保等政策,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那些低端的、小型的、无视安全只追逐经济利益的、不对安全生产投入的、易发生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实行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从根本上实现生产安全,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光明新区安监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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