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出动车辆14车次,检查企业8家,复查企业8家,发现隐患20条,整改隐患16条,开具文书25份,行政处罚告知书2份。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执法监督科主要内容如下:
1、与法规和宣传科交流研讨事故调查相关事宜,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展开,并结合相关的事例进行具体分析;
2、对光明区凤凰街道龙光玖龙台二期项目工地“5·29”起重伤害事故做询问笔录1份;
3、对深圳市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做询问笔录1份。
危险化学品监管科出动人员4次,出动车辆2车次。具体情况如下:
1、对深圳市金立基实业有限公司化工现场核查;
2、在1910会议室召开聘请专业机构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回头看”的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评审会;
3、组织召开光明区2019年第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
4、联合执法大队到公明协调处置黑油点;
5、经新湖街道安监办排查,未发现深圳市深华源加油站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暂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不稳定因素;
6、派驻华星光电坐班人员陈方、孙君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特气站氨气库、六氟化硫库现场安全及管理资料检查;
7、督促各街道安监办迅速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巡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组织出动138人次,检查企业40家次,发现隐患183处,复查企业20家次,已完成整改隐患84处。对于正在整改中的隐患,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防范较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基础科出动人员10人次,出动车辆12车次,检查企业13家,具体情况如下:
1、7月25日到深圳市夏奇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锂电池企业检查,共发现17条安全隐患,已指导整改,并专门针对企业危险特性对相关岗位一线员工开展一对一培训和应急演练。
2、到深圳市和丰创业塑料五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检查,共发现24条安全隐患,已指导整改,并专门针对企业危险特性对相关岗位一线员工开展一对一培训和应急演练。
新湖中队出动12人次,出动车辆5车次。检查企业1家,发现6条隐患;复查企业3家,整改隐患12条;发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9份。暂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不稳定因素。具体情况如下:
1、对深圳市豪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6条隐患;
2、对深圳市康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复查,4条隐患已整改;
3、对深圳市鑫龙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复查,4条隐患已整改;
4、对深圳旺星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复查,4条隐患已整改;
5、对深圳市倍特嘉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做询问笔录2份;
6、对深圳市新超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7、协助新湖排出所和光明交通运输管理局执法大队处理扣押的300升危化品(汽油),并已移交给光明区危险化学品接收单位(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光明中队出动人员8人次,出动车辆2车次。检查企业1家,发现安全隐患2条,已责令限期整改。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和光明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一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两份。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两份。具体如下:
1、对深圳市日智星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2条隐患,已责令限期整改;
2、约谈深圳市瑞峰琪电子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对深圳中天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和光明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一份;
4、对深圳市欣华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一份;
5、约谈深圳市蓝钻科技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对深圳市溪谷工业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一份。
公明执法中队共出动人员5人次,开具文书4份,暂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不稳定因素。
主要工作内容有:
1、对西田社区深圳德视通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一份;
2、对西田社区深圳市深友为实业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一份;
3、对上村社区深圳市腾云商贸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一份;
4、对上村社区元大金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做询问笔录10份。
马田中队出动2组执法人员,共6人。检查企业2家,发现4条隐患。暂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不稳定因素。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对深圳市太阳雨展示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2条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2、对深圳市锐锋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2条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玉塘中队出动4人次,出动车辆2车次,复查企业2家,整改隐患4条,暂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不稳定因素。具体如下:
1、对深圳市宏泰力精密配件有限公司进行复查,该公司存在的2条隐患已整改完毕;
2、对深圳市惟赞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复查,该公司存在的2条隐患已整改完毕。
凤凰执法中队共出动人员8人次,出动车辆2车次,检查企业2家,发现隐患5条,复查企业0家,整改隐患0条,开具文书8份,暂未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不稳定因素。
主要工作内容有:
1、对深圳市新创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隐患2条,责令限期整改。鉴于该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对该企业当场下发《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处人民币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对深圳市精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隐患3条,责令限期整改。鉴于该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故对该企业当场下发《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人民币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对深圳市精亿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询问,制作笔录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