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8年第2期)
日期: 2018 年01 月23 日    信息来源: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事故概况

事发

区域

事发单位

事故地点

死亡

人数

所属

领域

事故

类型

事故概况

 

 

 

1

 

 

 

龙华区

 

 

 

个体施工队

 

大 浪 新 围 新 272

 

 

 

1

 

建筑 装饰 装修 业

 

 

高处 坠落

 

2018 1 12 17 50 分, 个体施工队工人何某在进行 装修作业时,不慎从 10 楼切

开的楼板处坠落到 1 楼地面,

后经 120 医护人员确认死亡。

 

 

 

2

 

 

 

光明 新区

 

 

陕西森发园 林生态产业 集团有限公

 

 

区 大 工 业 山 口 交 界处

 

 

 

1

 

 

管道 工程 建筑 业

 

 

 

高处 坠落

2018 1 12 17 30 分,

陕西森发园林生态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工人黄某,在光明污 水处理厂干管一期地面坍塌 隐患治理工程下水井进行井 上作业时,不慎跌落至井底,

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

 

 

 

宝安区

 

 

福建省恒盛 鑫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1

 

 

交通 工程 建筑 业

 

 

 

淹溺

 

2018 1 13 13 50 分,

广

沿 高 速 工 程第 4

福建省恒盛鑫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1 名潜水员盘某在桩井水

下约 50 米深度进行打捞桩锤 作业时被缠住受困,后经医院

工地

抢救无效死亡。

备注:以上事故信息及概况均为初步调查情况,相关信息可能随着调查深入发生变化。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在本辖区发生。

  2.请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城管、建筑工务署等部门强化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各方切实强化安全防护及管控措施,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规范施工作业流程,严格配备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装备,坚决遏制建筑行业事故高发势头。

  3.请各区(新区)在五日内将本期事故通报逐层传达至辖区各个街道、社区及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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