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光明区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日期:2023年 01月 0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积极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部分预算单位相关项目取消或延后等客观因素,拟统筹收回预计年内无法支出的重点科目支出资金5,127.3万元。收回后,统筹安排2,000万元用于补充预算准备金,后续用于区委区政府新增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安排2,433万元用于补充增人增资增机构经费;安排694.3万元用于再融资一般债发行费用(11.6万元)和付息支出(682.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应当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以及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经调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1月,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部分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0亿元,已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4月,市财政局分配我区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5.2亿元。2022年8月,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深财预〔2022〕181号),市财政局分配我区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1亿元。第三批发行的11亿元专项债券中10亿元纳入境外债,债券期限为2年期,债券到期当年市财政局将优先安排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全年共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共36.2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使用转贷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第十三条“增加举借专项债务收入,以下内容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二)市县级政府从上级政府转贷的专项债务收入”、第十四条“增加举借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应当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本次新增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1亿元,以及所发行11亿元专项债券的收入和所安排的支出纳入预算调整方案。

  经调整,2022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由55.38亿元增加至66.38亿元。

  附件:1.光明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

  2.光明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3.调减重点民生支出情况表

  4.光明区2022年债务情况表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