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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3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日期:2024年 01月 1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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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1.调减“1100408-政府性基金城乡社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254,943万元。

  2.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9,394万元用于自平衡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调增“110090299其他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科目9,394万元。

  (二)支出调整

  1.统筹收回预计年内无法支出的部门预算支出26,892万元及政府投资计划超额资金234万元,转列至一般公共预算。其中20,000万元用于引导基金注资,其余7,126万元补充财政预算准备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126万元。

  2.将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转列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480万元。

  3.调增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万元。

  经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101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255,000万元。

  (二)支出调整

  1.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通过国土收入保障的政府投资项目218,480万元转由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区级财力进行保障。

  2.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收回的27,126万元,其中20,000万元用于引导基金注资,其余7,126万元安排补充财政预算准备金,后续用于区委、区政府新增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

  3.调出一般公共预算9,394万元至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自平衡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调增“23008调出资金”科目9,394万元。

  经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其他说明事项

  经过本次调整后,全年安排政府投资计划资金98.9亿元,已足额保障到位。

  附件:1.光明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年中调整报表

             2.光明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年中调整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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