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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年 01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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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光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斗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依法行政工作呈现新面貌、展现新作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全面铺开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在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定期邀请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专家教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论坛。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学习议题,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热潮。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地。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等,专题研究制定光明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和法治政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了责任单位、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三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压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首次采用会议述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基本形成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后共减少事业单位45家,精简率47.9%。积极做好街道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制定区街权责清单,推进区街联动工作流程再造。大力保障民生领域需求,31个社区第一时间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二是数字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持续擦亮光明区政务服务“光速办”品牌,2021年1月,光明区政务服务“光速办”在北京获“2020中国数字政府卓越成就奖”。率先推出“秒报秒批秒证”一体化服务,累计实现“秒批”110项。积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好评率99.9%。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建设,开通电子证照180余种,关联电子证照事项500余项。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围绕“完善企业服务体系”等十个重点领域提出76项改革任务,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光明区首部深圳经济特区条例—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启动编制。发挥全市首个区级合规研究机构“中科合规法律研究院”和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保护更加专业多元。四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更加主动。在全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四个一”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展了10次应急演练,做到快速响应、高效运转。

  (三)深入构建依法行政和决策制度体系,合法性审核机制普遍建立

  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印发《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将区直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纳入统一管理。2021年,光明区共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份,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07—2021年印发的99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清理。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落实。印发《深圳市光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光明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的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2项听证事项进行严格督办落实。三是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进一步突显。全面审查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协议以及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2021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审查涉法事务超过600项,为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双向提升

  一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落地。全面梳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主体和事项,建立权责清单,构建“1+5”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对外公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顺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行政执法证申办工作,明确各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执法证申办率不低于50%,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职员执法证申办率应不低于90%,组织全市最大规模行政执法证考试,参考人数444人,创下光明区行政执法证参考人数记录。全面推广行政执法“双系统”应用,每季度开展案卷评查,抽查行政执法案件254宗,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重点领域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企业违法联合惩戒,2家企业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违法行为,全年开展工业产品抽样送检近480批次。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立案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案件760余宗,涉案货值金额达190万余元。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持续提升辖区安全水平。

  (五)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形成新模式

  一是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创新升级。全面升级“1+6+31+N”群众诉求服务平台,打造“500米为民服务圈”,全区99.8%的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中央政法委在广东省深圳市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时强调要借鉴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模式经验。二是“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新发展。深入打造具备集中度、显示度高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有序引进知识产权仲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挂牌成立光明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实现“零”的突破。大力发展兼职人民调解员200名,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1个,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三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谱写新篇章。成立光明区行政复议中心,开设行政复议窗口,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室,落实本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任务,实现行政复议“一次办”,相关工作获得新华网、人民日报报道。光明区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3宗。四是“调处+就业”服务模式呈现新成效。在劳资纠纷现场开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从下岗到上岗“一站式”服务。通过“光明就业网”平台发布602家企业4.46万个岗位,帮助500多名求职者实现再就业。

  (六)深入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一是主动配合人大政协监督。光明区政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2021年共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47件,政协委员提案109件,获得代表委员肯定评价。二是自觉接受司法检察监督。2021年光明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涉及行政诉讼案件80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9宗。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活动,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三是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围绕安监、消防、环保等重点领域,积极配合区人大、区纪委监委等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在政府在线官网对外公开行政执法投诉热线、电话和邮箱,100%办结投诉举报。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全覆盖工作,打造了基层政务公开“三专”体系。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180余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增长约300%,已办结170宗。完成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专题专栏集约迁移,新建7个专题专栏,发布信息18000余条。

  (七)深入推动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共识。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以及《政府投资条例》等学法活动。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活动,区领导带队学习行政诉讼审理流程及行政法学相关要点知识。举办2021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线上培训班。组织2021年光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88%。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倒逼责任落实。动员全区44个有关部门深入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组建法治督察小组,深入各单位,把短板弱项、顽瘴痼疾“摆”出来,着力强化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三是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实现融合发展。启动智慧司法项目,推动前沿科技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逐步打造智慧服务、智慧执法、智慧指挥中心、司法工作平台等业务模块。

  二、存在问题

  2021年,光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均衡,部分单位还没有完全做到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法治建设亮点、创新点不够多,在全市形成先行示范的做法经验还相对较少;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人员力量相对薄弱,部分单位人员法治化素养不够高;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五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涉诉案件呈上升趋势,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光明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以走在前列、勇担尖兵、开拓进取的全新赶考姿态,奋力推动光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速、率先突破,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内容,多措并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会议述职工作,建立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二)坚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区、街道行政职能划分,完善政府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推动出台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多部门协调联动保护机制,提供全方位保护。

  (三)坚持深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强区级文件审查工作力量配备,逐步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全程参与机制。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与协同配合机制,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建立“线下+线上”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四)坚持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等开展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法治政府督察和法治政府考评。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大力推动“智慧司法”项目,探索实施移动执法、掌上执法。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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