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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新湖所召开餐饮单位提升指导动员会

日期:2020年 07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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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市食药安办关于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价验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辖区重点餐饮单位量化提升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新湖所于7月29日组织召开新湖街道餐饮单位提升指导动员会,并邀请深圳市鹏兴食安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专家现场授课。

  7月29日下午,突降大雨,新湖街道各家参会餐饮单位依然如数到场,并在现场领取了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相关的宣传资料。动员会上,新湖所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常见的违法行为,针对近期职业投诉人批量举报的超范围经营问题做详细讲解,并进一步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各家餐饮单位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随后,由食品安全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专家从前期各餐饮单位检查问题解析和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变化入手,穿插故事案例,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地对各餐饮单位的量化提升工作进行了详细指导。最后,由新湖所所长作动员讲话,对餐饮单位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要从思想上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二是行动与思想要保持高度一致,切勿做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三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持证人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压实肩上的担子。

  接下来,新湖所将依托“现场指导”和“线上交流”两把利刃,充分发挥第三方指导老师的指导优势,全力做好服务与监管,完成重点餐饮单位提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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