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光办发〔2022〕4号)要求,现对我区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区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如下:
一、区第一林长
蔡颖(区委书记)
二、区林长
邱浩航(区委副书记、区长)
三、区副林长
(一)姚高科(区委常委、副区长)
责任区域:公明街道
(二)沈华新(区委常委、副区长)
责任区域:新湖街道(除光明森林公园部分)
(三)周金堂(副区长)
责任区域:凤凰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观澜森林公园涉及凤凰街道部分
(四)彭颖(副区长)
责任区域:光明街道及新湖街道光明森林公园部分
重点生态区域:观澜森林公园涉及光明街道部分、光明森林公园
(五)谭权(副区长)
责任区域:玉塘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观澜森林公园、五指耙森林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铁岗-石岩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玉塘街道部分
(六)汪隽(副区长)
责任区域:马田街道
重点生态区域:五指耙市级森林公园涉及马田街道部分
光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