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公明派出所选址新建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富利路和水荫路交汇处西北角,项目用地面积为523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754平方米,总投资14803.7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用房、办案区用房、业务办公区用房、后勤生活区用房、附属用房、地下停车设施及设备用房、室外配套等工程。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编制及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4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2.06万元。
7.结算方式:结算价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规定计取,并以发改部门批复的可研修编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结果减去以原可研批复投资额为计费基数计取的可研费用,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最高限价19.8万元。其中,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值为1.0,行业调整系数取值为0.8。以上费用包含了该项目引起的可研专家咨询、会务、交通、考察费等。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可研编制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3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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