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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公告

日期:2022年 12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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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扫黑办及省、市、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2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分批接续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和全国扫黑办第四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及省、市扫黑除恶常态化视频推进会相关要求,我局予以公布举报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一)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其他领域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

  (二)违法行为人数量较多(3人以上),有相对稳定的违法组织,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垄断或者重大影响力的;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征地拆迁、租地、占地、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和转让、宅基地分配、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为非作恶,严重破坏、扰乱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

  (四)受过刑事惩罚或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处罚,又在自然资源领域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

  (五)专门非法租地、占地抢建房屋、厂房、仓库,用于非法转让、出租、获取征地拆迁赔偿等非法谋利的;

  (六)非法占用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

  (七)非法占用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八)非法占用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九)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达到30万元以上的;

  (十)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

  (十一)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十二)其他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特征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提供线索内容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三、举报奖励

  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教育、金融房贷、市场流通、查违等行业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将按照深圳市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举报奖励办法,视情况给予2000-100000元奖励。

  四、保障措施

  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并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政法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相关事项

  自《深圳市扫黑除恶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教育、金融房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公告》印发之日起,凡在教育、金融房贷、市场流通、查违等行业领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六、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55-23416016

  邮 箱:gmxqghtdjcdd@szgm.gov.cn

  线索现场受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11楼1111室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09:00-12:00  14:00-18:00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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