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陂头河综合整治工程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整治范围为新陂头河干流及其南、北支流,治理河道总长13.59公里,其中,干流范围为茅洲河与新陂头河交汇处至公明水库溢洪道处,长7.09公里;北支流范围为支流河口至深圳与东莞的交界处,长4.59公里;南支流范围为支流河口至公明水库坝下,长1.91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干流及支流河道防洪工程、楼村水库(有效库容48.8万立方米)、新陂头南调蓄湖(7万立方米)工程、截污工程、补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管线工程等。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陂头河综合整治工程BIM建模工作,应以竣工图纸为依据,并应与实体情况保持一致,完成新陂头河红线范围内的河道、管线、绿化景观及水库等建设内容的建模工作。竣工图纸与实体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体为准。并满足《深圳市既有水务基础设施信息模型交付技术指引》的要求。成果需具备接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条件,满足可视化展现和主要运行、运维场景需求。初步成果提交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前,最终成果提交不得晚于2023年1月30日。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61.926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即49.540万元。
8.结算方式:按照《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要求计费,按中标单位报价包干计取。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至少具备一项BIM项目负责经验;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30页以内、双面打印,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9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88212531。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