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市政工程(二标)(施工招标代理)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马田街道将围及石围社区,呈南北走向,南起东明大道,北至太阳路,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次干道,全长1700米,规划红线宽度40米,设计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燃气、绿化等工程,总投资为26238.33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严格按项目招标规定的相关工作程序和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及内容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1)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备案;(2)编写招标文件,并送委托方相关负责人确认,对其合法合规性及准确性负责;(3)办理招标相关备案事宜,并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等;(4)审查投标人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5)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6)组织开标会、评标会;(7)办理招标完成报批报审;(8)协助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规范性文件整理归档;(10)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及完成委托人交付的与本工程招标代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招标代理费暂定价33.50万元。
7.结算方式:受托人将所有招标资料归档移交给委托方后,最终以相关的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报酬。受托人需提供发票及请款资料,委托方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进行办理支付手续。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10.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招标师职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者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近3年相关业绩(不超过5项,超过5项只统计前5项。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服务合同)及荣誉情况、履约评价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田园路马田街道办事处373办公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2138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