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田恒路(田寮路-光侨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道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规划田寮路,南至现状光侨路,全长约630.43米,道路红线宽14米,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为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批复的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本项目选址范围涉及规划加油加气站建议安评范围。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石油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的相关要求,需开展安全影响评价工作。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与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沟通,组织召开评审会,最终评价报告要取得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1月30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6.227万元。
7.结算方式:安全评价费用根据《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计取并下浮20%,最终结算价以发改部门下达立项批复中项目总投资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并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核结果为准,最高限价49.8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无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荣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