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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林木采伐论证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2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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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楼南三路(楼明路-楼南五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本次公开征集林木采伐论证咨询服务工作范围为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楼南三路(楼明路-楼南五路)市政工程共2个项目,项目概况如下:

  (1)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南起双明大道,北至光辉大道,全长约307米,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

  (2)楼南三路(楼明路-楼南五路)市政工程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西起楼明路,东至楼南五路,全长约232米,城市支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按照《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编制上述2个项目的永久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论证报告及临时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每次邀请专家不少于5人)。最终的林木采伐论证报告须取得规划部门批复的林木采伐许可证。2个项目各自分开签署合同。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7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6.05万元,木墩路(双明大道-光辉大道)市政工程、楼南三路(楼明路-楼南五路)市政工程2个项目林木采伐论证咨询服务分开报价。

  7.结算方式:按包干价结算。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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