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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年 02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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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在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就《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收到1家单位建议共1条。现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联系人:陈工,电话:88211030,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路4号光明市场监督管理局505室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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