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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光明高新园区同观路(东长路-科农路)市政工程等4个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2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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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光明高新园区同观路(东长路-科农路)市政工程等4个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公开征集范围包括光明高新园区同观路(东长路-科农路)市政工程、根玉路市政工程、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三十六号路(光侨路-二十三号路)市政工程、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三十八号路(三十五号路-观光路)市政工程等4个项目。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协助采购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查验收,负责编制完成光明高新园区同观路(东长路-科农路)市政工程等4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备案表,协助完成项目公示、申请备案工作等,达到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5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18:00

  7.报价方式:总价包干,单个项目投标报价上限为2万元,每个项目单独列费报价。

  8.结算方式:支付方法为验收工作完成,且提交验收合格经备案后的成果性文件,经结算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完毕,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4星及以上咨询资质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100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8楼803室,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755-88211739。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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