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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翰林路(近期)市政工程Ⅰ标检测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3月 2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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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翰林路(近期)市政工程Ⅰ标

  2.项目概况:翰林路(近期)市政工程Ⅰ标全长3.491公里,城市支路,红线宽12米,双向2车道。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边坡、挡墙地基基础工程的检测(锚杆抗拔基本试验、验收试验、钻孔灌注桩-基础桩的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和钻芯检测、钻孔灌注桩-抗滑桩的低应变检测与超声波检测和钻芯检测)等。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88.8074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即71.04592万元。

  8.结算方式: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监测收费指导价,结算时按实际确认完成工程量乘以下浮后的单价结算,最终以相关单位审核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认定计量证证书》(CMA)(须含桩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岩土专业),并提供社保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9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8212531。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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