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4月 1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字号:

  1.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

  2.项目概况:深圳市公安局玉塘派出所新建工程(国家编码:2108-440311-04-01-186504)位于玉塘街道,光侨路与年玉路交汇处西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535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81.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6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20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10层、地下二层的综合楼。总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15414.84万元。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全部内容,具体监测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水位观测、沉降观测、支撑应力观测、立柱桩沉降观测、管线沉降监测、位移观测、测斜观测、锚索观测等基坑监测内容,以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为准。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44.5020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30%,即31.1514万元。

  8.结算方式:单价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以中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计取,需经监理、工程咨询单位及建设方确认,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意见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01室,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755-88211175。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