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全宏一路(西田路-莲成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全宏一路(西田路-莲成路)市政工程位于公明街道,呈西北-东南走向,西北起现状西田路,东南至规划莲成路,全长630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红线宽14-28米,双向2-4车道,为城市次干道。项目立项批复总投资为3312.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21万元。
全宏一路(西田路-莲成路)市政工程1号桥概况:采用(20+40+20)m梁拱组合桥,桥梁平面位于直线段。桥梁起点桩号为K0+26.809,桥梁终点桩号为K0+111.009,中心桩号为K0+68.009,桥上以K0+68.009为中心向两边设双向纵坡,纵坡为1.059%,设置双向2.0%的横坡,桥梁宽度为30m,拱肋高10m,矢跨比1/4,拱肋为单箱单室钢箱拱肋。
全宏一路(西田路-莲成路)市政工程2号桥概况:全宏一路跨西田水河,设跨河桥一座,采用1×20米装配式预应力小箱梁。西田水桥左右幅桥宽28米,上部结构为结构简支的预制小箱梁,梁高1.2m,主梁按部分预应和混凝土A类构件设计。下部结构按钢筋混凝土构件进行设计,0#台采用重力式桥台,1#台采用轻型桥台,桥台设置盖梁,桩基为钻孔灌注桩基础。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号桥梁钢结构无损检测(超声波、磁粉、X射线、防腐涂层厚度)、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配置检测、拉索索力检测、静动载检测等。2号桥预制单梁静载试验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配置检测,静动载检测等。具体监测内容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为准。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81.32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即65.056万元。
8.结算方式:结算时按《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最高上限价65.056万元,工程量以建设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按实计取,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必须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认定计量证证书》(CMA)(检测项目必须含桥梁结构、钢结构、桩基及地基基础等);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15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9室,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755-88211527。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