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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光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听证的通告

日期:2023年 04月 26日    信息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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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光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分区规划》已形成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就《分区规划》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31日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5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事项、内容

  拟对《分区规划》进行听证。

  五、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与要求

  (一)与听证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均可申请参加听证,公民、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次听证代表名额9至15名,如报名人数过多,我局将采取公证摇号、抽签(优先从申请人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方式予以确定;

  (三)一旦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代表的,必须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六、其他

  (一)听证代表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以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名义申请的须持单位有效推荐信、本人身份证件及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听证代表的,推选过程及结果应经公证处公证。

  七、通告说明

  本次通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报刊、网站和实地同时展示:

  (一)报刊:深圳商报

  (二)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s://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三)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邱工、黄工

  联系电话:23466344、23466158

  传真:88219876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4室

  邮编:518107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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