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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光明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年 04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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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光明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位于马田街道,深阳路与公明南环大道交汇处东南侧,占地面积约4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48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功能用房、地下停车设施及设备用房、景观工程、配套安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137.47万元。

  3.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发包工作内容:按规范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包括边坡生态恢复、边坡排水系统、取土场和弃土场设计(生态恢复、拦挡措施、排水沟措施等)、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等,并配合有关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

  6.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18:00

  7.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控制价5.0万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0,即5.0万元。

  8.结算方式:按中标报价包干结算。

  9.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10.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刻录1份光盘。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以上资料须控制在50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3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88212523。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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