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光文〔2019〕181号)中第六条“自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档案服务项目。
二、服务标准和内容
(一)服务标准
各项服务需要符合以下规范:
1.档案整理验收标准
(1)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
(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3)《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4)《档号编制规则》(DA/T13)
(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 9705-2008-T)
(6)《综合档案管理有关业务问题统一口径意见》(2016)
2.数字化加工扫描验收标准
(1)《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2)《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17)
(二)服务内容
1.档案技术部分:实现业务档案数字化并挂接区数字档案室系统。根据光明区档案局相关要求,协助完成线上的OA系统归档、电子数据处理工作(对接档案系统)、在线鉴定保管期限、补充必要字段信息、在线整编、在线归档等工作约9000件文书档案,同年整理的业务档案数字化以及室藏未数字化的采购档案122卷和审批档案180卷数字化。
2.档案整理部分:对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形成的党群工作档案、行政管理档案、业务管理档案和文物审批档案、执法档案、文化市场审批档案等按《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著录、编目。
保管期限为3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约2000件、审批档案约240卷、行政检查档案约80件、行政处罚档案约30卷、采购档案约200卷、会计档案约80卷、实物档案约10个、基建档案1卷、声像档案(光盘)约300件。
3.其它服务部分:协助档案搬迁入库工作。
三、项目预算金额
不超过14万元。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完成时间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具备所投项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各投标单位若存在分公司和总部的,只能在总部或其中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内(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提供承诺函,盖公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材料
1.报价表;
2.承诺函;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投标单位的方案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运作机制、人员管理、培训与服务方式等情况;
4.投标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反映单位概况、项目业绩情况、信誉等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资质有关证件、证书等证明资料;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四)资料投送: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必盖公章),共5套(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3日18:00(北京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以下地址。
(五)评标方式: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采购结果将在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采购信息公开。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t同仁路科润大厦A座15楼1507室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211377
电子邮箱:wgltbgs@szgm.gov.cn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29日